1、过期不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过期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补签。
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
1、试用期需要签署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及时订立合同,并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均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2、职员对劳动合同条款有异议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没签劳动合同不一定有试用期。
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仅在聘书、录用通知或其他书面文件中约定了试用期的,视作对劳动合同的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视作劳动合同的期限。
同样,仅约定了试用期内薪资,则该薪资被视为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还约定了转正后薪资,则转正后薪资被视为劳动报酬,试用期薪资约定无效。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支付相当于转正薪资的工资。但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口头答应在员工转正后将提高薪水,却没有在任何文件中作出具体约定,也没有具体的数字,试用期薪水就被视为劳动报酬。
职员不愿意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可以选择将其辞退,若是选择继续维持劳动关系,单位最好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且最好是在职员刚入职不满一个月的时候,就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这是由于一旦建立劳动关系满一个月依旧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就负有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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