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搬迁国家对无房户是如何处理的
无房户拆迁国家是不会给予任保的补偿,但是如果无房户有土地使用权的,拆迁人会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土地补偿费,并对土地上的附着物给与相应补偿。
农村房屋规划拆迁,无房户不存在拆迁安置问题。无房户如果要求建房,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过批准同意建房后,可在批准的地点依照批准的建筑面积建房的。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二、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三、被拆迁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除受限制的补偿方式外,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方式,依法获取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权利;
2、享有与拆迁人平等协商、对话、签订拆迁补倦安,协议的权利;
3、享有对拆迁补偿安里政策的知情权和对拆迁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权;
4、对房屋丈量 、评估有异议时,有重新申请丈量 、复核的权利;
5、在协商补偿安置过程中,与拆迁人发生纠纷而达不成协议的,有申请裁决的权利;
6、对裁决不服时,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7、认为强制拆迁,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时.有申请执行部门暂缓强制拆迁的权利;
8、对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四、被拆迁人必须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1、在协议书或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2、及时提供被拆迁房厦的权属、批建手续、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
3、有配合公证机关、评伪机构、拆迁单位办理证据保全、丈量 、评估的义务;
4、对自己主张的事项负有举证的责任。
无房户就是从未享受实物分配住房或者是由政府、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而解决住房的,如果无房户遇到搬迁,那么国家是不会给予任何的补偿,没有房子的所有权,不能获得因拆迁房子给予的补偿金,所以,拆迁款的分配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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