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终身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夫妻签订房屋居住权协议只要夫妻双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自愿签订,且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为有效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居住权设立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现实生活中部分人由于房屋产权、土地征收等问题,导致自己居无定所,过上朝不保夕的日子。
自民法典问世,居住权进入人们视线,让更多弱势群体的的住房需求得到了保障。
居住权主要是为了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子女、扶养兄弟姐妹等生活需要而设立,根本目的是保障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年轻人有房可居,老人有房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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