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协议离婚多长时间,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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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中协议离婚多长时间,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民法典中协议离婚多长时间,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

一、民法典协议离婚多长时间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会在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才能申请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

1、离婚协议签订了,但却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离婚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拿到离婚证,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不能必然生效的。

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

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不能生效。

可见,签订了离婚协议,不要以为以后拿到法院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能作为法院的参考。

2、很多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经过多次反复商议,曾产生了多份离婚协议,虽然只有一份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但这不影响其它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以该约定为准;

如果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到的内容,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之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又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如果在离婚后,又就原共同财产的处理或其它事宜再作出新的约定,以新的约定为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协议离婚要经过签订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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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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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长春离婚协议书常用版样本
[律师回复] 对于长春离婚协议书常用版样本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女儿,名______。因____________,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
女儿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到18岁由子女自己选着哪方。
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1-3日期间将抚养费______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女方指定账户,女方暂定账户为是,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如有变化,可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男方。
男方每隔______个星期,可于周六周日接女儿一起生活,周日晚上______时前送回女方住处。
三、财产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与债务:除以上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与债务,各自承担。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
男方(签名):_________女方(签名):_________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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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律师见证要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没有规定必须两人。婚前财产律师见证一般程序: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律师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律师面前签字。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律师事务所提出律师见证申请,填写律师见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律师见证。  
三、律师受理后,律师审查财产协议的内容(协议可以有律师进行代书),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律师的提问,律师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律师做完律师见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在见证律师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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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以达成合意的方式为标推,协议离婚又可以分为三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离婚。一方提出离婚问题的要求,另一方予以承诺的离婚。③调解离婚。这种类型有两种:其一,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经调解双方就全部离婚问题达成合意。其二,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解除夫妻人身关系,经调解双方又对其后果达成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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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最近与对象在进行离婚关于离婚协议中的问题我想更清楚的知道有哪些,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想请各位朋友帮助我解决一些关于离婚协议中常见的问题七有哪些,谢谢大家。
[律师回复]
一、户口处理
  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必须要户主或户口本持有方的配合,在协议中应写明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比如说,女方的户口在婚后迁入男方家,男方要求女方在离婚后将户口迁走,或者抚养权归女方,孩子的户口要从男方处迁到女方处,必须要双方配合提供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证件。
  因为户口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也无权干涉,所以救济途径只有在离婚协议中约定高额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以此来约束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二、姓氏处理
  受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人对代表传宗接代的姓氏看得至高无上的。离婚后若一方更改了孩子的姓氏(一般是女方将孩子由父姓改为母姓),很容易引起对方的强烈不满。法律对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氏的做法也持否定的态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若双方协商一致要更改孩子的姓氏,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这样一方就不能要求法院责令恢复姓氏了。
  若一方担心对方更改孩子的姓氏,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较高额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这样可以有效限制对方的行为,尽量减少诉讼。
  
三、夫妻之间补偿、赔偿及债务的处理
  若存在下列情形,应该和对方协商如何处理,并在协议中写明。
  
(一)婚内借款(司法解释三第16条)或婚前借款;
  
(二)补偿(婚姻法第40条);
  
(三)困难帮助(婚姻法第42条);
  
(四)过错损害赔偿(婚姻法第46条);
  
(五)擅自处分房产(司法解释三第11条)。
  
四、关于抚养费的约定
  如果双方不作特别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是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本律师认为,笼统地约定抚养费多少,对抚养方和子女往往有失公平。
  而教育费和医疗费的多少,是离婚时无法准确预计的,要等实际发生才能明确,且生活费也是随着物价上涨而不断攀升。建议双方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费,且逐年递增(约定具体的比例),教育费、医疗费和大笔开支(如子女须对外承担责任)则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双方平均分担。
  
五、不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同样是不分割财产,不同的表述,代表的含义不一样,引起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必须谨慎对待,当事人应结合自己的客观情况和主观诉求来确定如何表述。
  
(一)“没有共同财产分割”:这种表述,离婚后仍可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且无诉讼时效限制。司法解释三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条规定与合同法第54条关于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要求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原则一致,且变相否定了司法解释二第31条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
  
(二)“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表述,离婚后不能再要求分割,相互无权要求分割。对经济上处于弱势,或并不清楚配偶真正财产状况的一方,丧失了日后要求分割财产的权利,非常不公平。
  所以,当事人应将全部共有财产列明,逐一写清楚属于哪一方所有或怎样处理,千万不要简而言之、大而化之。一时的疏忽或贪图方便很可能带来经济利益上的重大损失。
  
六、婚内协议和离婚协议最好进行公证
  公证不仅能加强证据的证明力,有时还会直接决定或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和合同法第186条,除公证过的或者具有道德义务、公益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外,在其他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通常而言,家庭内部的赠与不涉及道德义务或公益性质,故公证就成为受赠方保障自己能获得赠与财产的唯一途径了。(翻译成人话:如果不公证,人家随时都可以翻脸!爱给不给!)
  还有一种情况,甲乙离婚析产,甲依约支付了房屋补偿款给乙,乙却不配合办理除名手续,甚至玩失踪,甲陷入诉讼的持久战中。如果当初双方公证了离婚协议,则房管局可以直接根据协议办理除名(已有房产证)或日后将房屋直接确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买卖合同已备案,未有房产证)。
  由此可见,公证意义重大,甚至是不可或缺的。当事人应对离婚协议或婚内协议办理公证(除非立即办理离婚或过户等手续的),以免后患。
  
七、如何对付“离婚协议可以反悔”
  2011年最高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的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若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可在离婚诉讼中反悔。
  
八、对于这条重要的新规定,应该注意两点:
  
(一)对已方有利的财产约定,可签订婚内协议,不要出现离婚字眼及离婚的意思表示,这样对方就不能推翻了。
  
(二)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即使协议离婚不成,该协议的内容仍然有效,双方均不得反悔,在诉讼离婚中也适用该离婚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吴晓芳法官的观点,这种约定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律应予认可。希望能对你想知道关于离婚协议中常见的问题七有哪些有帮助。
前一阵子老公的爸爸,也就是我公公去世了,老公跟我说有什么遗嘱抚养协议,还说无效什么的,我听的很迷糊,所以想了解一下关于遗嘱抚养协议常见无效的内容
[律师回复]
一、 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要式法律行为,在遗赠人生前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抚养人就必须按协议履行抚养遗赠人的义务,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没有附加明确的义务,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一个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抚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应以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为准。如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或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三、 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之一,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以受胁迫或欺骗的方式所立,则该遗嘱全部无效。
四、 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在现实中,一个遗嘱人出现多份遗嘱的情形并不少见,多份遗嘱内容如果并不冲突,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反而可以互补;但如果内容存在冲突,就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相应内容失效,衡量遗嘱效力高低的原则是:
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遗嘱人如欲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方为有效,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2、后遗嘱优先于前遗嘱,即在没有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五、 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遗嘱人生前对财产的处分行为导致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 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只导致该部分遗嘱内容失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 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遗嘱没有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应当首先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再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八、 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某些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并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这一部分遗产份额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
九、 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我国实行的是限定继承原则,即接受遗产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并不是承担无限责任,而是仅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欠的债务,则首先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遗产,然后依法清偿债务,致使遗嘱继承失去意义二实质上失去效力;如果清偿债务后尚有剩余,剩余部分依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十、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遗嘱继承人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此时尚未生效,其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应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但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由于此时遗嘱已经生效,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一、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
遗嘱如果欠缺必要的形式要件,会导致遗嘱无效,所涉遗产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
以上是您提出关于遗嘱抚养协议常见无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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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1、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2、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3、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4、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5、股票的约定和处理。6、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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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常见的长期待摊费用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的主要特征 (1)长期待摊费用属于长期资产; (2)长期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出的各项费用; (3)长期待摊费用应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 账户设置 “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下,企业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销期限、摊销方式等。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基本原则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2)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取待摊方法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4)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相关费用,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5)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我朋友赡养自己的二叔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关于赡养遗赠的协议,赡养协议见证人在签订的有效吗
[律师回复] 遗赠抚养协议的签订并不必然需要见证人,只要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
遗赠抚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的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实质上都是一种民事赠与行为,这是二者的共同点。二者区别主要在于:
1、赠与财产交付的时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的是公民的遗产,扶养人只有在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之后,才能获得协议约定的被扶养公民的遗产,赠与的发生在被扶养人死后。而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则是于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于生前将财产交付受赠人,并由受赠人履行扶养义务。
2、纠纷解决途径不同。遗赠扶养协议发生纠纷后受继承法调整;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纠纷则受合同法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而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第194条的规定,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扶养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同为要求他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公民选择遗赠扶养协议更有利于保护自身权益,因为依协议,该公民不需要于生前交付赠与财产,只有扶养人完成生养死葬义务后才能取得其遗产;若扶养人拒绝履行义务,则该公民可随时解除协议,并毋须返还供养费用。相反,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则要求赠与人于合同签订后,即将财产交付受赠人。一旦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受赠人追索已赠财产,当然同时也须返还供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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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常见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2、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3、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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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长期待摊费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的主要特征 (1)长期待摊费用属于长期资产; (2)长期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出的各项费用; (3)长期待摊费用应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 账户设置 “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下,企业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销期限、摊销方式等。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基本原则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2)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取待摊方法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4)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相关费用,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5)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常见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的主要特征 (1)长期待摊费用属于长期资产; (2)长期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出的各项费用; (3)长期待摊费用应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 账户设置 “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下,企业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销期限、摊销方式等。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基本原则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2)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取待摊方法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4)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相关费用,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5)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正常离婚协议书
[律师回复] 在离婚登记前,需要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或打印,在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处需要存档一份离婚协议书。那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呢?由于离婚协议条款较多,我们主要从以下这9个大的方面来阐述:
第一部分:主体信息。离婚男女双方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第二部分:离婚的合法性及离婚原因描述。这一部分主要写双方的认识时间,结婚时间,登记机关,离婚的主要原因,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的基础条件等。
第三部分:协议书的重要内容
(一)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般表述为:“男女(或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抚养问题。主要是针对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来说,一般应写明子女的姓名加身份号码,由谁来抚养?抚养费多少?怎么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时间等。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不动产。处分不动产要写明不动产坐落的位置以及房产证件编号。
一般表述为:“登记在男(女)方名下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男(女)方所有,如果有按揭贷款的情况,需要写明剩余贷款由谁负责偿还。
2、动产。对于动产的处分,如机动车需要写明机动车的牌照,发动机号等信息。对存款需要写明银行卡号、开户行、存款数额以及分配情况。
3、其他财产。如电视机、洗衣机等,需要写明具体情况,如什么牌子的,什么型号的等。
(四)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因共同生活生产或经营由一方或双方借贷债务,离婚时的处理意见。
1、如无共同债务。可表述为:“夫妻双方无共同债务或婚前个人债务各自偿还”。
2、若有共同债务。可表述为:“某某债务由某某承担或某年某月某日发生的债务由某某承担或双方共同负债元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五)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双方确认除上述列明的财产外,没有其他财产,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自动放弃该权利。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六)经济帮助权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短暂解决一方的生活问题。
(七)精神损害赔偿
鉴于一方提起离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愿向另一方赔偿精神赔偿金多少元。
(八)违约责任的约定
双方确认如任何一方不按照上述协议约定执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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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常见的无效约定是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协议离婚时常见的无效约定是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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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争议调解见证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争议调解见证协议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见证协议怎么写据小编了解,根据我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矛盾,产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第二种是到人民,由进行仲裁,那么劳动争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呢,如果上方调解见证的协议该怎么写呢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还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这条规定明确了劳动争议处理的顺序与过程。步骤/方法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求解决纠纷的具体方案。协商程序一般在纠纷发生的初期进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提出协商。调解程序调解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一般在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之后,提起仲裁之前进行。根据《劳动法》
第八十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委员会委员一般兼备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和职工的具体情况,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因此如果当事人经协商后未能解决纠纷,可以申请调解委员会来调解。根据规定,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他劳动争议均可由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仲裁程序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的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否则人民将不予受理。诉讼程序诉讼程序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打官司,它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当事人向人民提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是劳动争议解决的最后一道程序,其裁判结果具有强制力。劳动争议调解见证协议甲方:乙方: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社保等所产生的劳动争议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所有款项共计人民币__元,其余款项和权利乙方自愿放弃,前述款项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承诺不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款项。
三、乙方确认:收到本协议
第二条约定的款项后,双方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各类款项全部结清,无其它任何未了的劳动争议和事宜。
四、乙方已清楚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含义,无异议和不明确之处,愿意按协议约定严格执行。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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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见证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争议调解见证协议怎么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住址:广东省
法定代表人: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年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五条
第一款
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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