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一般是进行清算,如果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这样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七条【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不能再从事经营活动,但是其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并没有消灭,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来承担;
2、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不能再从事经营活动,公司股东应当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3、如果资不抵债,股东原则上不应承担债务清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股东出资没有完全到位,或者出资后抽逃出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清算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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