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的内容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土地管理的内容包括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土地管理的内容包括什么

一、土地管理的内容包括什么

在我国,土地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1、制定并执行土地法律、法规

2、查清各类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并给以综合的科学评价;

3、进行土地登记,颁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证书,以确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巩固和稳定土地使用的范围和秩序,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调动土地经营者合理利用土地、投资改造土地的积极性;

4、建立和健全土地统计制度,以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为基层统计单位,按土地利用类别进行统计,逐级汇总,每年上报一次;

5、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认真贯彻保护耕地的国策,并依法办理建设征用划拨土地的审批、登记手续;

6、制订和实施土地利用规划;

7、检查、监督土地利用情况,查处有关违法案件,调解土地纠纷

二、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按照规定土地管理的原理包括了几个方面的内容,如果说个人的土地受到侵犯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护,现实社会中这样的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管理的内容包括什么
一键咨询
  • 137****88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4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8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5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7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8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1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2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1、工序质量控制 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经管局土地流转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经管局土地流转合同内容有哪些
合同编号:
甲方(流出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流入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联系方式:为了推动全镇产业的发展,提升生态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流转土地的基本情况
地点: 县 镇 村 组
面积:
二、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出租的方式将村民委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三、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或其他指定的经济作物种植等农业用途。
四、土地流转的时限
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1、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2、其他。 。
六、付款方式及时间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九、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的 ‰承担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
②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租金的;
③因项目建设、公益事业发展需要占用耕地的,甲方须在6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转移苗木和其他设施,对转运费用甲方应给予适当补偿(对逾期收入和间接损失不予补偿)。

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

二、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甲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4、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4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管理费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场地清理费、养路费等,法律顾问费。8.职工教育经费其他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施工企业接受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资格认定、辅助工资。2.办公费,绿化费,技术开发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大修: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劳动保护费等、维修或租赁费:为保证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书报、劳动卫生检测,业务招待费:职工因公出差、印刷。4.固定资产使用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劳动补贴费、燃气。11.财务费、器具、场地清理费、职工退职金:施工管理用财产。10.劳动安全卫生检测费: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咨询费等、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印花税和办公车辆的车船税等、邮电,公证费、消防用具等的购置,职工探亲路费、职工福利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会议。13.其他,技术转让费:工程排污费,广告费、纸张,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燃料: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卫生保洁等费用,建筑工程定点复测,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管理机构和人员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试验,技术开发费、车辆的保险费用:工程排污费、抚恤费、土地使用税,职工离退休,施工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水电,法律顾问费。12.税金,广告费:包括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程点交: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账表、住勤补助费,业务招待费。理由如下、防暑降温、家具、工程点交。3.差旅交通费,技术转让费,检验试验费、维修和摊销费,绿化费。7.工会经费,建筑工程定点复测。9.财产保险费、劳动安全培训考核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公证费,其费用内容包括,咨询费等、工资性补贴、退职一次性路费、通信,检验试验费、交通工具和检验、测绘
土地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土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的概念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是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  狭义的土地制度仅仅指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上,习惯把土地制度理解为狭义的土地制度。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人们对我国土地制度含义的理解不断深化和发展。新的观念摆脱了旧的思想观念的束缚,更强调广义的土地制度,在重视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的同时,更增强了对新形势下由新的土地关系所产生的新的土地制度的关注程度,诸如土地利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等。  土地制度是反映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权制度,是土地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构成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份。  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制度是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和核心的土地制度,包括了上述广义土地制度的全部内容。  我国公有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1)我国全部土地实行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土地的全民所有制采取国家所有的形式,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属于全民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该组织的全体农民占有属于该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对该集体所有的土地行使经营、管理权。  

4)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5)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村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  

6)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个就是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一个工程项目的工序质量控制问题,第二大点就是要求我们必须对一个工程项目的去设置它的质量控制点,第三是要求我们需要高度重视一个项目的质量检查工作。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管制刑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管制刑的内容有哪些
1、管制的对象。根据刑法分则中关于管制刑的规定情况来看,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只要是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列有管制的,人民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徒刑或者以不宜关押为宜,但又需要对其自由加以限制的,都可以判处管制。
2、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第38条、第69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3、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40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4、执行方法。管制刑不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而只限制罪犯一定的人身自由,罪犯必须遵守刑法第39条的各项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但是刑法没有规定违反上述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惩戒措施,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管制的执行效果。
地域管辖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地域管辖有哪些分类 在理论上把它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共同管辖。 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针对特别案件所列举规定的特别地域管辖。该管辖优先适用于所针对的行政案件。特别管辖总是相对于一般管辖而言的。一般地域管辖与特殊地域管辖的区别在于: 1、在内容方面,一般地域管辖所针对的行政案件都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性质案件,即没有人身强制措施、不动产等原因。它属于这些特别列举以外的所有行政案件,或称一般内容的行政案件。 2、在法律适用方面,一般地域管辖要让位于特殊地域管辖。就是说,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就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例如,一个案件,既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同时又经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在管辖上应适用因不动产而的特殊管辖,而不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规定。 一、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管辖。这对所有因限制人身自由而的案件都适用,而不管是否兼具一般管辖所规定的性质或内容。《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原告所在地为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 行政诉讼法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管辖,即共同管辖。这一特殊管辖规定,表现出的立法意图就是对人身自由权保护的高度重视,为了便于公民参加诉讼,保护其人身自由权,法律设定了更为充分、方便的管辖制度。所以,凡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无论它的表现形式或存在状态怎样(如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一律适用该特殊管辖。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它的表现形式可以多种多样。笔者认为,关键有以下两点:一是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而不论在名称上的变化;二是确属行政行为而非其他性质的行为。基于此,笔者认为,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内容的行政拘留这样的处罚行为,也应当适用该特殊管辖而不是一般管辖。 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强制措施,它的存在状态也不尽相同。它可以以形式存在,也可以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共同存在,无论其存在状态是还是共存,只要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存在,就应当一并适用特殊管辖。所以,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提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提讼,受诉一并管辖。当然,这样规定还有另外的理由,就是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办案效率,防止在同一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认定与判决。 二、因不动产提起限制诉讼的案件,这也是特殊地域管辖之一种。它排斥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的标准,而由该不动产所在地负责管辖。所谓不动产,是指形体上不可移动或者移动就会损失其经济价值的财产,如土地、建筑物、水流、山林、草原等。法律之所以规定不动产的诉讼要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可以说是诉讼管辖制度中的一个经常性制度。其根本原因在于便于就地就近调查、勘验、测量,更便于就地执行。另外,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是在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什么是“因不动产”呢笔者认为,是纠纷或争议的内容包含了主体所拥有的不动产的物权,不仅仅是不动产物。因此,它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的案件: 1、因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发生纠纷而的行政案件; 2、因建筑物的拆除、改建等而的行政案件; 3、因污染不动产提讼的行政案件;等等。总之,作为争议的内容必须包含不动产的物权。
无因管理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因管理特征包括哪些内容 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管理人必须为本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因为确定无因管理不是基于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一定的需要管理的客观事实状态,所以,无因管理不以管理人与本人的双方意思表示为要素,它不是法律行为,而只能是事实行为。至于管理事务的内容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则在所不问,因为客观事物复杂多样,管理人管理的事务可能是事实行为,如为本人饲养牲畜,也可能是法律行为,如为本人及时退掉将因过期而作废的车船票。但不论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都必须是能够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指被管理的事务必须有确定的主体,如果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如打扫街道卫生,则不构成无因管理;另一方面是指被管理的事务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内容,能够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管理人在管理事务时既不耗费一定资财,也不获得一定的收益,例如仅为邻居看守房屋,这也不构成无因管理。同时,管理事务的行为还必须是以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合法行为。如果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这不仅不构成无因管理,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至于管理事务的行为之所以要以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是因为管理人本身没有管理事务的义务,管理人,就不能表现出其对事务的管理,这样也不构成无因管理。 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 也就是说,管理人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从其动机来看,管理人的管理从为他人利益服务出发;从其效果来看,管理行为所取得的利益最终都为本人所享有。如果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是为了管理人自己的利益或本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则不是无因管理。当然,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是事实上的意思,而不是效力上的意思,所以不用表示,但这并不是说不用向任何人表示,而只是指不用向本人表示,这是因为管理人为本人谋利益的目的必须得到公众的证明或让别人好判断,所以,管理人的意思必须向本人以外的第三人(特定或不特定)表示。尤其是在本人事务与管理人事务混杂在一起的时候,管理意思的表示更为重要。当然,管理意思的表示形式可因管理事务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果被管理的事务非本人莫属,则管理人只须有管理事务的行为即可;如果被管理的事务既可能是本人的事务,也可能是第三人的事务,甚至可能是管理人自己的事务,则除管理事务的行为之外,还必须有相应的书面或口头的意思表示。至于管理人在管理事务时是以本人的名义,还是以管理人自己的名义,则在所不问,只要主观意思上是为了本人的利益,以谁的名义都行。 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 如果管理人与本人之间有管理事务的协议,或法律规定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比如,甲应邀为乙修理房屋,或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无行为能力人购置衣物,均不构成无因管理。只有在既无当事人的协议又无法定义务时,管理人对他人事务的管理才是无因管理。在这里,连带债务值得特别一提。对于连带债务,当其中一个债务人代其他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时,有的人认为这是无因管理。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因为法律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互负连带债务,债权人只要找到一个债务人,便可要求他履行全部债务,该债务人代替其他债务人履行债务,其根据是法律规定的连带债务人的义务,而不是“无法律上的义务”,所以这种情况不属于无因管理。至于该债务人在偿还了全部债务之后,再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问题,则另当别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敖汉旗土地使用权管理内容包括什么?
敖汉旗土地使用权管理内容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补偿、安置、报批等费用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提供给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管理制度在于管理人们如何正确使用土地,从而获得土地升值。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包含着诸多权利内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承包经营权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自主权,也称经营决策权。它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包人自行决定干什么,干多少,怎样干的权利。给予承包方经营自主权,就可使他们成为的商品生产者,关心生产、销售情况,收益与经营效果挂钩。但应当注意的是,承包方虽然可以决定干什么、怎么干,但是承包经营自主权应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自主,不能利用经营自主权进行非法经营,否则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收益权。它是指通过自主在承包地上进行经营活动后,占有经营所得利益的权利。如村民在承包地上种植了果树或者农作物,产生的收益就应该归承包人拥有。
(3)收益的处分权。它是指承包方可以对自己经营的收益自行予以处理,可以留给自己或者送给别人,也可以当作商品将其出售。
(4)流转权。它是承包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自行采取转让、转包、互换、出租等方式使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行使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
(5)优先承包权。它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或者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过程中,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6)继承权。它是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继续享有原承包合同法定及约定的权利。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4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管理管理费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场地清理费、养路费等,法律顾问费。8.职工教育经费其他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施工企业接受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资格认定、辅助工资。2.办公费,绿化费,技术开发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大修: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劳动保护费等、维修或租赁费:为保证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书报、劳动卫生检测,业务招待费:职工因公出差、印刷。4.固定资产使用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劳动补贴费、燃气。11.财务费、器具、场地清理费、职工退职金:施工管理用财产。10.劳动安全卫生检测费: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咨询费等、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印花税和办公车辆的车船税等、邮电,公证费、消防用具等的购置,职工探亲路费、职工福利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会议。13.其他,技术转让费:工程排污费,广告费、纸张,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燃料: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卫生保洁等费用,建筑工程定点复测,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管理机构和人员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试验,技术开发费、车辆的保险费用:工程排污费、抚恤费、土地使用税,职工离退休,施工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水电,法律顾问费。12.税金,广告费:包括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程点交: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账表、住勤补助费,业务招待费。理由如下、防暑降温、家具、工程点交。3.差旅交通费,技术转让费,检验试验费、维修和摊销费,绿化费。7.工会经费,建筑工程定点复测。9.财产保险费、劳动安全培训考核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公证费,其费用内容包括,咨询费等、工资性补贴、退职一次性路费、通信,检验试验费、交通工具和检验、测绘
土地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开发补偿费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对甲方进行该宗地开发建设所发生的前期费用、拆迁费用、工程费用、管理费用及资金利息等土地一级开发费用的补偿。 土地开发补偿费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毛地价。 2、宗地(含代征地)范围内开发项目按规定应配套的人防工程建设、绿化工程费用。 3、宗地内因乙方建设而需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 4、在组织出让宗地项目开发建设中涉及到应由乙方交纳的有关税费。 5、宗地内的市政建设费用。 6、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1、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2、施工前的质量管理。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4、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企业管理费包括那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场地清理费、养路费等,法律顾问费。8.职工教育经费其他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施工企业接受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资格认定、辅助工资。2.办公费,绿化费,技术开发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大修: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劳动保护费等、维修或租赁费:为保证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书报、劳动卫生检测,业务招待费:职工因公出差、印刷。4.固定资产使用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劳动补贴费、燃气。11.财务费、器具、场地清理费、职工退职金:施工管理用财产。10.劳动安全卫生检测费: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咨询费等、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印花税和办公车辆的车船税等、邮电,公证费、消防用具等的购置,职工探亲路费、职工福利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会议。13.其他,技术转让费:工程排污费,广告费、纸张,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燃料: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卫生保洁等费用,建筑工程定点复测,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管理机构和人员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试验,技术开发费、车辆的保险费用:工程排污费、抚恤费、土地使用税,职工离退休,施工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水电,法律顾问费。12.税金,广告费:包括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程点交: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账表、住勤补助费,业务招待费。理由如下、防暑降温、家具、工程点交。3.差旅交通费,技术转让费,检验试验费、维修和摊销费,绿化费。7.工会经费,建筑工程定点复测。9.财产保险费、劳动安全培训考核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公证费,其费用内容包括,咨询费等、工资性补贴、退职一次性路费、通信,检验试验费、交通工具和检验、测绘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今天大学刚毕业,家里叔叔给我找了个有关商业物业管理的工作,想请问下商业物业管理工作内容都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商业物业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1、 熟悉管理处的各项制度,收费标准及其构成,熟悉小区楼宇结构、排列、住户的种类、数量、居住情况。
2、 热情接待业主(住户)和来访客人。对住户反映或投诉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及时填写《投诉处理表》、《业主(住户)请求处理记录》交综合管理部主管并跟踪处理,给业主(住户)一个满意的结果。
3、 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监督和检查房屋的装修,及小区主要现场监控,发现违章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并在综合管理部《日巡查表》上予以记录,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4、 负责小区的公共钥匙和来入伙业主(住户)的发放工作,做好发放登记手续,填写《钥匙发放登记表》、《钥匙借还登记表》确保钥匙管理有秩、清楚。
5、 加强装修检查、巡查及时处理违章,对装修纠察及相关部门反馈或投诉问题及时采取有关措施,报主管确保处理到位。
6、 具体负责小区业主(住户)入伙接待工作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业主(住户)档案齐全,定期向资料员(文员)查询档案情况,如有缺漏应及时健全。
7、 定期开展访问回访活动,征求业主(住户)意见和建议。归纳总结业主(住户)意见,并向主管报告。
8、 定期或不定期巡视小区,填写(综合管理部)《日巡查表》。
9、 对于拖欠或迟交管理费的业主(住户),要分析原因,耐心做好说服工作。使管理处收缴率达到目的指标。
10、 向业主(住户)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及时传达政府和公司的各项通知规定,配合公安居委会做好人口管理和计生工作。
1
1、 负责对空置房的管理。
1
2、 完成主任或主管交代其他任务。
我的叔叔是工程设计师,最近有个工程要接手了,咨询一下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内容呢?
[律师回复]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法的内容:
1.建筑工程质量计划
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前提就是做好相应的计划,即以本行业、所处单位的组织形式、机构管理、生产方式等为基础,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每一任务、产品、项目等进行设计规划。
具体来说,在计划工程目标的质量时,应着重于给予业主一定的承诺与保证。根据ISO9000质量体系为标准模型,结合业主的具体要求,全面考虑可能影响到施工质量各方各面因素,利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做好施工过程的基本监督控制,落实责任制度,保证各工作人员按计划完成相关任务。在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时,不一定要出示项目所获利润、所耗成本这类指标,应将重点放在项目带来的社会效益上。
2.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建筑单位要保证施工的质量,必然要做好全面、规范的质量管理工作。企业应当调动各个部门以及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做好施工设计以及生产开发各个环节,使最终完工的工程项目能得到客户的认可,并在交工之后做好后续服务,赢得所有使用者得好评与信任。只有不断更新理念,运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建设出高素质的施工队伍,才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的知名度与竞争力。
3.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做好工程的质量控制,就要按照项目指定要求来进行施工作业。所谓工程的质量要求,即体现在设计方案、合同、技术指标等方面。只有按照工程质量要求中的相关规定与标准进行作业,才能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从施工进度角度看,质量控制具体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阶段。从质量控制所针对的不同主体来看,质量控制包括对人、对具体工序以及对施工材料、设备、方法、环境等方面的控制。
这是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内容的回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国土资源包括哪些内容
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及其居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由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组成的物质实体。狭义的国土资源只包括土地、江河湖海、矿藏、生物、气候等自然资源,广义的国土资源还包括人口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项目部的项目管理活动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能部门参与的项目管理活动。2工程总承包管理的范围由合同约定。根据合同变更程序提出并经批准的变更范围,也应列入项目管理的范围。3工程总承包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启动,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编制项目计划;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材料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4当业主聘请项目管理机构时,项目部应接受并配合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
1、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2、承包所谓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对发包人负责。对于一些工程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分别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若干份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完成承包工作。
3、联合承包《建筑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30号)
第四条第
(一)项第二款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根据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承包人可以单独承包工程,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联合共同承包(包括联合总承包)。
4、挂靠承包所谓“挂靠承包”,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
土地抵押手续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抵押手续有哪些 1 首先根据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及银行许诺的抵押率(放款额/抵押物评估值)倒推出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 2 咨询不动产评估机构对于目标抵押物进行评估所能达到的最大评估单价,然后再根椐 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除以最大评估单价计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积数. 3 根据以上 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积数,先在cad规划图上自行画出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的土地区域. 4 带着 第三步自行画出的抵押土地区域图再到国土局地籍科进行土地测绘,出抵押测绘图. 5 根据抵押测绘图到不动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6 与银行信贷人员一起带着评估报告及公司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到国土局地籍科办理抵押登记,填制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及公司同意就目标地块进行抵押贷款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资料. 7 填好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按银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后,等待银行进行放贷即可.至此整个抵押贷款程序基本操作完毕。 土地抵押贷款的条件 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抵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 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 3.抵押须有书面文件。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签订抵押协议。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往往涉及较大金额,任何口头约定都是草率的和不严肃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权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订出法律文件。 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 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5.保险问题。 土地使用权抵押,如其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抵押人应当对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应在保险单上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的期限应长于抵押协议的期限。 6.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如果是生地或其上没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到土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然后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果是其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只需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办理他项权利证书。 7.土地使用权抵押之前,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一般情况下,抵押人抵押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期望得到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的依据之一便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所以在抵押之前,应请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予以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抵押权人再作出是否接受抵押的决策。 8.董事会的决议。 抵押人若是三资企业,在抵押之前须提供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须提供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9.应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了证实抵押人的主体资格,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以及整个土地使用权抵押过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了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抵押权人应聘请律师就抵押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的是不动产抵押,标的重大,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抵押双方应到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1 1.处置抵押物时,应申请房地产管理机构予以协助。抵押人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义务,或者抵押人在协议有效期间解散或破产时,抵押权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抵押协议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时,抵押权人应当申请土地管理部门协助处理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1 2.抵押权的终结。 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到期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的,应当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抵押协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土地管理的内容包括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