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法院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申请追加自己为申请人。追加后,案件继续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
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可以执行股东吗
不可以执行股东。
可以执行其他公司财产。
如果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中止案件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按照规定法院执行中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需要通知债权人,这样的话债权转让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了,否则的话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希望大家明白。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