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是哪个部门管理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的,征收土地时支付的这些补偿金由国家统一承担,但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要负责对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征地补偿是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私自挪用或截留。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是哪个部门管理的

一、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是哪个部门管理的?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原则有哪些?

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

2、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3、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政府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

4、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

5、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不得违规操作

三、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四、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的支付流程有哪些?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虽然国家拥有对土地的所有权,但民事主体在依法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以后的合法权益也受法律保护,所以国家在征收土地时需要依法支付补偿金,国家征收土地补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被拆迁人领到了补偿金以后,征地部门才能开始拆迁工作。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是哪个部门管理的
一键咨询
  • 151****56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0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4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1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1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5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0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6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5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征收土地是哪个部门管?
征收土地是国务院管,或者由县级以上的政府管。由于土地征收后,是会损害土地使用者的权益的,故此征收的流程必须要要合法。在征地前需要采取实地考察、与被征地者协商征地补偿等的方式,拟定补偿方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征用归哪个部门管?
土地征用归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资源部门管,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是存在着土地的征收和征用,都应当采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措施。土地征用归哪个部门管,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民把土地流转后征收的土地补偿款归哪个部门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补偿款是归被征收人的,而流转的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所以补偿款归农村集体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8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征收国有土地拆迁安置归哪个部门管
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安置归征地主管部门管辖,所以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的都可以咨询征地主管部门。实际上各地政府做出拆迁决定以后也一定会提前通知征收国有土地拆迁安置归哪个部门管。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管国道征地补偿部门是谁?
管国道征地补偿部门是当地的政府。实际上各个项目的征收土地补偿的费用的具体标准,还有就是具体的金额,都是由市县政府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批准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来进行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确权归哪个部门管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所叙述的情况不够完整。因为土地分为城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如果是城镇国有土地,由当地国土局确认。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参考以下材料。 一、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1、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2、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二、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   1、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民集体;   2、“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证书上备注各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   三、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四、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五、在土地登记簿的“权利人”和土地证书的“土地所有权人”一栏,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按“хх组(村、乡)农民集体”填写。
土地确权归哪个部门管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所叙述的情况不够完整。因为土地分为城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如果是城镇国有土地,由当地国土局确认。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参考以下材料。
一、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1、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2、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二、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  
1、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民集体;  
2、“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证书上备注各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  
三、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四、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五、在土地登记簿的“权利人”和土地证书的“土地所有权人”一栏,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按“хх组(村、乡)农民集体”填写。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归哪个部门管
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市、县两级政府应设机构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该机构需监管实施单位,并承担法律责任。职责包括:管理拆迁事务,执行规章制度,处理拆迁申请,审查机构和服务企业,办理委托授权,处理拆迁补偿协议,申报强制拆迁,接受咨询和反馈,以及请求裁定拆迁纠纷。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征地补偿是归什么部门管啊?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征地补偿是归什么部门管啊?问题解答如下, 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第五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另行规定。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8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是哪个部门管理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