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征收后产权属于谁

最新修订 | 2024-09-2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房屋被征收后产权归属于国家,而且在房子被征地主管部门征收以后,即意味着国有土地使用权也被收回。可是国家在征收房屋时也要对房屋产权支付补偿金,不过,房屋征收补偿项目比较多,整体计算下来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房屋被征收后产权属于谁

一、房屋被征收后产权属于谁?

房屋被征收后产权属于国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被征收放入基本流程有哪些?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

6、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11、依法支付补偿金,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搬迁义务。

房屋征收有着严格的操作流程,在征地主管部门已经向被拆迁人支付了补偿金的情况下就可以依法开始相关的拆迁工作。至于房屋被征收后产权属于谁的这个问题也很好理解,实际上政府部门不是要征收房屋,是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要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补偿。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被征收后产权属于谁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6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5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7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8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3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4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4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1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屋拆迁·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淮安177****863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0****790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0****62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屋征收属于行政征收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屋征收属于行政征收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被征收后产权属于谁
房屋被征收后产权属于国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根据新拆迁法,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设的一个部门。功能上和以前的拆迁办是一个性质的。征收土地是国务院管,或者由县级以上的政府管。
28浏览 2024-09-12
房屋征补属于行政征收吗?
房屋征补属于行政征收吗,答案是肯定的,即如果是国家对行政相对人的房屋予以拆迁的,此时是属于国家的征收行为的,国家需要对拆迁的房屋予以相应的补偿,此时的行政补偿的数额需要根据拆迁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例如拆迁安置补偿等等。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征收属于行政征收吗
房屋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赔偿。行政职能属于国家职能,行政权也属于国家权力。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所实施的职务活动,是代表国家进行的,根本上是一种国家活动。因此行政赔偿是一种国家赔偿。
35浏览 2024-09-25
预告登记后房屋的权属应该属于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预告登记后房屋的权属应该属于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br/>一、预告登记后房屋的权属应该属于谁《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房屋预告登记后的房屋产权归谁,主要内容如下:<br/>(一)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开放商。虽然已经进行了房屋预告登记,但是因为没有进行最后的过户,所以此时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开发商,但是这种产权是不完全的,在没有卖房者的同意情况下,开发商不具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由于房屋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更加杜绝了善意第三人在善意情况下取得该房产的可能,如果其他人去过户,则房管局会发现该房屋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从而不会再为其他人办理过户。<br/>(二)预告登记的保护期间有限制。《物权法》第20条第2款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而买房人务必要在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正式过户,否则法律将不再保护。<br/>二、房屋预告登记效力是什么预告登记发自于当事人申请的意思表示,且将请求权通过公示手段对外展示,反映了物权要求的公示原则。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对房产将来的法律支配关系的制度,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延伸。预告登记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应当是物权化了的请求权。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此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因此请求权本身虽是一种债权,但预告登记使该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不仅仅出售,还包括设定抵押等负担行为)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还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进行预告登记是一种比较好的保护购房者利益的措施,但实践中法律并没有要求购买期房就必须要进行预告登记,这要看当事人之间之后的协商约定。而在办理了预告登记后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开发商的,只不过此时再想出售给他人的话,就是不太现实的了。
367浏览
房屋拆迁属于征收还是征用?
房屋拆迁属于征收,而不属于征用。房屋若是被征用,那么仅仅只是在一段时间内使用权发生变化,而征收则房屋的所有权会发生变化,显然房屋拆迁属于征收。若是依旧不知道房屋拆迁属于征收还是征用,可以选择查阅此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征收属于什么行为
房屋征收中心是行政单位。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具体工作: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等。
1浏览 2024-10-09
荒地征收补偿费属于谁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补偿项目繁多。对于开垦的荒地和荒山,如果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则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而其中的青苗补助以及地上附属设施如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补偿,则依法归开垦者所有。这样的规定确保了征收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护了农村集体和开垦者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征收后宅基地属谁
现在国家一直都在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只要你的宅基地进行了这一轮的确权,之后倒塌后是不会马上收回的。按规定是在房屋倒塌两年后无人来处置,也找不到宅基地名下的户主,这样的土地无人认领,村集体是有权力收回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农民如果仅有一处宅基地,又没有盖新房,一般都是不会收回的。
21浏览 2024-09-05
房屋按揭房产证到底属于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br/>1、房屋按揭<br/>(1)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br/>(2)按揭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指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br/>(3)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br/>2、按揭房产证<br/>(1)按揭的房子房产证和全款付款的房子房产证是一样的,只是部分银行会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按揭房的房产证收取作为房屋产权抵押依据,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待贷款付清后方能拿回房产证。<br/>(2)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务必要寻找合适的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br/>(3)购房者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会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会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标明抵押事项的《房屋他项权证》,然后将《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便可以直接获取房产证,只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br/>(4)当贷款全部还清之后,购房者需要带着银行所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登记,同时解除房屋抵押,撤销《他项权利证》。<br/>(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贷款还清之后切莫忘记解除抵押,因为只有解除抵押,才意味着购房者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房产才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361浏览
房屋转租的收益属于谁
合同法 第225条的规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荒地征收补偿费属于谁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补偿项目繁多。对于开垦的荒地和荒山,如果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则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而其中的青苗补助以及地上附属设施如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补偿,则依法归开垦者所有。这样的规定确保了征收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护了农村集体和开垦者的合法权益。
18浏览 2024-05-21
土地流转后,土地被征收需要属于谁
[律师回复] 对于土地流转后,土地被征收需要属于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流转后,土地被征收应该属于谁<br/>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br/>土地征收补偿包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br/>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且该物权变动未采用登记生效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作为用益物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处分该项权利,包括将该权利转让。<br/>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br/>1、土地补偿费包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br/>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土地被征收后,不仅需要对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还需要对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物权法》<br/>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br/>第四十二条<br/>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本案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br/>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br/>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指承包者将剩余期限内的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新承包者的一种法律行为。农村土地承包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物权法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作为用益物权人,承包人当然有权依法对其权利进行处分,包括依法转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何时流转以及流转对象等无权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承包方与发包方就该承包地上的承包关系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原承包方即丧失了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br/>当然,该项处分权并非绝对处分权。由于家庭承包是一种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承包方式,其承载着为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功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既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大局,又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同时还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故法律对变更权利主体的转让流转方式更为慎重。<br/>3、未进行变更登记,不影响受让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15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房屋被征收后产权属于谁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52****917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77****127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8****190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