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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时候,遗嘱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特征
(1)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关于法律行为的共同规定适用于遗嘱,如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等。
(2)遗嘱是死因行为,即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可以任意修改和撤销其遗嘱。
(3)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之一,并且每种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无效。
(4)遗嘱是死者生前处理其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主要是安排其财产的归属。
(5)遗嘱不可代理,只能代书。
按照规定配偶继承权是可以立遗嘱的,因为指定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其中一个人或者是数人,一般来说遗嘱继承会进行一次公证手续,这样的话就更加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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