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否是逃税罪立案前置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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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行政处罚是否是逃税罪立案前置条件,避税和逃税有什么区别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行政处罚是否是逃税罪立案前置条件

一、行政处罚是否是逃税罪立案前置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并不是逃税罪的前置条件。我国刑法只规定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如果纳税人已经受了行政处罚,就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没有说一定要行政处罚。如果没有进行行政处罚,直接按照逃税手段和金额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避税和逃税有什么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

避税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

后者仅适用国内的税法规范。

2、适用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

后者仅为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各自行为方式不同。

前者是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纳税的目的的行为;

后者则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纳税到期前,有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及收入的行为,达到逃避纳税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严重的构成偷税罪,手段情节突出的可构成抗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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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是否作行政处罚不影响移送司法机关,税务机关只要查明逃税数额和比例,作出补税决定并通知逃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若逃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缴纳税款,那么税务机关就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管辖。税务机关已作行政处罚的,罚款折抵罚金,税务机关未作行政处罚的,法院判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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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是啥,安置房税收优惠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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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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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置房的销售环节应缴纳哪些税缴纳多少r安置房的销售,我们举个例子,如某村委会将安置房销售给本村村民,视同房开企业销售房屋,需全额缴纳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费,并开具发票,以此作为办理产权登记的依据。r
3.安置房转移给安置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要交哪些税r安置房转移给安置户,在办理产权登记时,立项单位如某村委会,应当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安置户需缴纳契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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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的税率征收契税。
朋友的姐姐想买辆车,但是因为是第一次买车很多东西都不是太懂,尤其是关于购置税,我也想咨询一下购置税新规定如何计算 车辆购置税最新政策有哪些
[律师回复] 2017车辆购置税新政策
2017-05-22
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提高,汽车的价格也在慢慢的下降,逐渐的汽车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大部分家庭都已经拥有属于自己的车辆,但是随着国家整车的改变,我们购买车辆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有所增加,那么在2017车辆购置税新政策中有什么问题是值得我们去关注的呢?
2017年新政:
小排量车购置税从5%提升到7.5%
新政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和小排量汽车发展,2015年10月1日起,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即由10%税率减按5%税率征收。新规实施后,极大地刺激了小排量汽车的消费,今年前11个月,武汉卖车35.6万辆,其中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税车辆20.9万辆,占征税汽车总量的58.7%,减税9.6亿元,平均每台车减税4592元,惠及20余万车主。
2017年车辆购置税怎么算:10万元的车要多缴2000多元税
新政实施后,市民买一台车要多掏多少钱?
目前车购税的计算方式是:汽车销售发票价格÷1.17×10%=应缴纳车辆购置税。算下来,购买一辆发票价格10万元的小排量汽车,按10%的税率算下来,车购税是8547元,在2016年底之前购买可享受车购税减半政策,也就是只需要缴纳4273.5元的税,而如果从2017年元月1日起买,就要按照7.5%的税率缴纳6410元的税,需要多缴2000多元。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虽然需要额外付出更多的金钱,但相信这些还无法阻止我们购买车辆的欲望,但这些内容是需要我们去注意的,以免因为对2017车辆购置税新政策的基本内容的不了解而引发一些不愉快,得不偿失。有想要买车的朋友也要开始把新政中的内容加入到预算中去,避免出现资金问题。
行政复议纳税前置是什么
[律师回复] 1、行政复议法纳税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前置的归纳与总结如下:
(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
(3)纳税争议案件;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海关法》第六十四条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行政复议作为前置程序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工伤保险案件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5) 对价格违法的处罚
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 规定: 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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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前置范围
税务行政复议的特定前置范围涉及多个方面,如税款征收行为、罚款决定、没收非法所得和财产、停止出口退税权决策等。这些行为需先经复议,再寻求法律救济。税务行政复议的范畴,即受理案件的范围,涵盖了这些具有特定性质的行政行为,确保税务争议得到公正、及时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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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微卡小货车车辆购置税也享受购置税减半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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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逃税罪有前置程序吗?
逃税罪是没有前置程序的,对于前置程序一般是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涉及到的,而对于逃税罪是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虽然可以也需要面对行政罚款,但法律上并没有对行政罚款认定为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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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个公司的高管,进行了逃税了,涉及了大量的刑事案件,逃税1300多万判多少年呢?逃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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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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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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