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离婚在哪办理相关手续
办离婚证需要到婚姻登记机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手续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规定,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办理地,可以是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提交起诉书以及相关材料,由法院立案进行审判。
二、起诉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公民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也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提供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婚内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还要提供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受理之后确实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下达离婚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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