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孩子判给女方?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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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孩子在两周岁以下;如果孩子已经在两到八周岁的,女方的条件要比男方好;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自愿跟随母亲生活的;一般法院在判决时也会结合孩子的年龄以及还有各方的生活条件来进行判定。
夫妻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孩子判给女方?

一 、夫妻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孩子判给女方

1、两岁以下的孩子直接由女方抚养

2、两到八岁的孩子,女方的抚养条件优于男方的;

3、八岁以上的孩子自愿跟随女方,并且女方有能力抚养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时要孩子抚养权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

包括工资单、缴税证明、银行存款单、产权证书等,充分的经济实力是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对争取子女抚养权非常有利。

2、证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材料。

抚养人的道德品质、人际关系、教育程度、价值观等特性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性格产生极大的影响,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所以应该尽可能提供一些展示自身素质的证据,如学历学位证书、获得的各种荣誉、参加义工及献血等活动的证明等。

3、证明子女抚养环境的材料。

一方面是居住情况,如一方的房产带好学位、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生活、就学都更为有利,取得抚养权的机会就更大;

另一方面是家庭成员情况,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夫妻离婚如果遇到有孩子的,那么就需要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好就可以走法律的程序来进行解决,一般孩子越小跟随女方的机率就会大一些,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一定要多方面的收集证据,确定自己可以给孩子提供一个好的成长环境,这样才会有胜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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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情形属于夫妻分居
1、分床不分房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一方提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一般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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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分居
[律师回复] 什么情况才算夫妻分居,夫妻分居事实如何证明 一、什么情况才算夫妻分居: 1、分床不分房: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 一方提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一般不予采信。 2、夫妻异地居住: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二、夫妻分居事实怎么证明: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3、人证,或者证人证言。双方的亲朋好友都可以出具证言来作证,当然,证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需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4、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方承认; 5、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夫妻感情破裂有哪些情况?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 1、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2、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3、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4、一方被宣告失踪,对方离婚的。 1 5、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什么情况下才算夫妻分居?
[律师回复] 什么情况才算夫妻分居,夫妻分居事实如何证明 一、什么情况才算夫妻分居: 1、分床不分房: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 一方提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一般不予采信。 2、夫妻异地居住: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二、夫妻分居事实怎么证明: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3、人证,或者证人证言。双方的亲朋好友都可以出具证言来作证,当然,证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需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4、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方承认; 5、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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