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洪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自然灾害没有加害人,没有责任主体,不产生赔偿问题。例如,在街上行走,市政部门留下一应予清理而未予清理和防范的危险物,导致从此路过的人受伤或死亡,应予赔偿,而在山间行走,一滚石自然坠落,导致山下行人受伤或死亡,无从追偿,没有赔偿问题。像台风、暴雨、地震之类的灾害,更属于非人为的不可抗力,由此带来的人员和财产受损,没有赔偿问题。但政府方面会实施救援,社会各界会施以援手,这属于救济而非赔偿。《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八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第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洪水导致机动车报废,保险如何赔偿
只要车主购买了车辆损失险,车子进水后就可以给保险公司打电话。
车损险规定,因雷击、暴雨、洪水、涝灾、海啸等造成损害,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不过,很多驾驶人在涉水时车突然熄火之后,会强行再次打火,致使发动机损坏,这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造成损失的主体并不是自然人,而是自然灾害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并不会由谁来赔偿,只是出于国家政府为了稳定人心以及拯救人民的角度会给予相应的救济,当然如果是人为引起的洪水建议可以联系律师,律图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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