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多久可以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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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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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中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多久可以执行,个人债务纠纷诉讼中证据的收集的问题带来帮助。
民法典中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多久可以执行

一、民法典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多久可以执行

民法典对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多久可以执行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就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如果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个人债务纠纷诉讼证据的收集

到法院起诉解决债务纠纷的,如果没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合同证明的,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1、通过电话录音,如在电话里提到还钱的事,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

这种其实是比较好找的,因为在两个人关系没有恶化之前,双方一开始可能就还钱的事情心平气和地讨论过,因此没有借条没关系,所以这种录音一定要及时收集起来。

2、通过收集短信,如短信内容里提到还钱的事,看对方回复里有没有承认借钱的事。

这种也相当于之前的电话录音,对于证明借贷关系有一定的力度,但一般不会作为认定有借钱关系的直接证据,上了法庭的话还会对短信内容进行质证。

3、到银行调取当时提款的凭证或者是转账的凭证等。

银行提款或者转账的凭证,能够说明你们之间有金钱交易,而且,这种凭证一般也是比较好调取的,若是在转账时不记得保存了,到银行那也可以查询。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多久可以执行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纠纷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就要执行判决书,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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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多久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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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多久可以执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多久可以执行,个人债务纠纷诉讼中证据的收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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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事起诉债务纠纷会被强制执行吗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起诉债务纠纷会被强制执行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
1、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
2、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
3、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
(一)、申办强制执行公证
1、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
2、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他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二)、调解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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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法院执行执行环节中的债权分配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如果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先依此原则):  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查封,扣押或冻结,如你所述已经被财产保全的。若无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 ? ? 
 
二、如果现在只有你有生效判决,先执行你的申请。  如果你的债权也未有生效判决,那就属于: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你先财产保全,也是先执行你的。
? ?
三、你在申请执行时,只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即可,至于执行中采取什么措施,那是的职权,不是你来定的。
  ?
四、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一)从生效法律文书上分两种情况: 
 
1、多份法律文书;  
2、一份法律文书。  
(二)从被执行主体上分三种情况: 
 
1、企业法人;  
2、公民或其他组织; 
3、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三)从债权的种类上分四种情况:  
1、所有权,或请求移转标的物的请求权,或基于所有权而享有的债权; 
 
2、担保物权,或对该执行标的物有担保物权保障的债权;  
3、请求交付标的物的债权;  
4、一般金钱债权。  
(四)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多个债权人: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五)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受偿原则的条件:  
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多个债权人;  
2、各债权的执行内容均是金钱债权;  
3、各债权对执行的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  
4、多个债权人向同一个被执行人申请执行。  
(六)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清偿原则,适用以下被执行人:  
1、正常经营中有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2、无清偿能力,但没有人申请其破产的企业法人; 
 
3、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公民或其他组织。 
 
(七)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多个债权人: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 
 按债权人参与分配原则清偿的条件: 
 
1、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多个债权人; 
 
2、各债权的执行内容均是金钱债权; 
 
3、各债权对执行的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 
 
4、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或者未经清理、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5、被执行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包括财产保全),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  
6、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 
 
7、该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各债权的清偿顺序比例。  
只有相同的债权,且都是金钱债权的,才产生是否实行参与分配原则,如果债权种类根本不同,则不存在参与分配的问题,同时也不能按照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清偿。而应当根据债权种类确定优先次后的清偿顺序。  
(八)多份生效法律文书是一个做出的,如有下列情况可以考虑按比例清偿: 
 
1、债务人是同一个,各债权的性质相同,案件性质相同,都是基于相同的事由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2、尽管两个案件性质不同,债权性质不同,如果采取执行措施明确是为了两个案件的债权人共同实施的。  
(九)不同种类债权的清偿顺序:  
1、所有权和担保物权;  
2、请求交付标的物(指特定特)债权; 
 
3、一般金钱债权。  
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同时出现时:一般情况下担保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九)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的债权人尽管债权种类相同,但只能按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或者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按破产程序受偿。不能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十)被执行人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  债权人除了可以按债权种类的清偿顺序受偿外,还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但不能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十一)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  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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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多久可以执行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中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多久可以执行,个人债务纠纷诉讼中证据的收集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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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出现债务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间借贷,出现债务纠纷问题解答如下,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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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医生如何解决医疗纠纷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医生如何解决医疗纠纷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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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医生怎么解决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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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执行第三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以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否具有请求权为标准,第三人分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请求权的第三人。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属于广义的当事人,是民事诉讼的主体,但是它被应用到民事执行程序后,未能将其分为有请求权与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执行第三人有别于诉讼第三人。根据现行执行法规,执行第三人与诉讼第三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诉讼案件是围绕诉讼标的以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为前提追加第三人的。执行,其核心问题是落实执行标的的给付。因而,执行第三人应围绕执行标的或执行标的物以依法派生的权利和义务为前提而产生。笔者认为:执行第三人是指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享有或承担执行标的(执行标的物)依法派生的权利和义务的利害关系人。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中没有相关第三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虽然作出第三人参与执行的规定,但仅列举了提供执行担保的第三人和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债务的第三人等种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在第七部分中明确规定对第三人到期债务的执行,仅是进一步确定其在执行程序中的主体地位。不难看出,执行第三人的范围仅仅定义在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依法承担义务之中。具体地说,现行执行法规中地第三人仅指对执行标的无请求权的利害关系人。而对与有请求权的利害关系人列为当事人的问题,在法律上仍然是空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关单位持有该项(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务或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交由被交付人签收。”第三款规定:“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务或者票证的,人民通知其交出。拒不执行的,强制执行。”这里的“有关单位”和“有关公民”都是直接对执行标的负有交付义务的利害关系人。如果其拒不交付,不能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而予以制裁,裁定强制执行也因他们不是案件的当事人而显得牵强附会,人们产生了这样和那样的困惑是必然的。事实上,在执行程序中有许多情形都规定了当事人以外的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负有给付义务,如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冻结的款项的,有关单位擅自支付被扣留的被执行人收入的,等等。这些负有执行义务的利害关系人,其实质与担保人是一样的,虽然不是申请或被申请一方,但是,执行活动围绕执行标的产生了法定的执行义务,他们是这种义务的承担者。只有将他们纳入第三人的范畴,案件才能得以执行,问题才能迎刃而解。这类在执行程序中负有执行义务的利害关系人,应当属于无请求权的执行第三人。在确认无请求的第三人问题上,要注意两点:一是围绕执行标的或标的物,利害关系人承担义务;二是利害关系人应依法承担义务,即承担义务要有法律上的依据。  另外,执行中利害关系人行使请求权的问题,应引起人民充分重视。实践中,执行人员常常对执行中利害关系人行使请求权与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俩者辨析不清。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是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标的或执行措施指向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利害关系人行使请求权,是通过人民的执行活动,对执行标的或执行标的物依法而取得权利后向请求行使权利。当被执行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履行义务时,人民可以运用替代执行的办法予以执行,替代执行人由此就依法享有收取相关费用的权利,这种权利当然不是向人民行使,而是经人民裁定后,向被执行人行使。人民在裁定中,就应当将替代执行人列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这样,不仅使执行有依据,替代执行人的合法权利也有了实现的保障。再如,人民依法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物,购买人通过人民的拍卖,变卖活动,取得对财物的所有权。如果其购买的财物被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占用而拒不交出,其要求交付财物也不是向人民行使权利,而是向被执行人或占用,持有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行使。人民在制作拍卖,变卖确认裁定时,应将行使这种权利的买受人列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必要时依照生效裁定强制执行。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确认也应注意两点:一是利害关系人围绕执行标的,执行标的物取得权利;二是利害关系人依赖执行活动取得权利。
如何进行债务纠纷民事诉讼呢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进行债务纠纷民事诉讼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债务纠纷民事诉讼呢
你需要的准备除了一纸诉状,还要有最重要的证据,借款或者欠条凭证,借贷关系的证明,合同。如果这些都没有还要,那就需要多费一些周折,利用专业的合法的途径获取证据,收集证据,并且在对债务人的情况下,要对债务人的财产情况有所了解。
1、企业法人作为原告的案件,无论是在前企业法人已解散,还是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均不影响诉讼的进行,企业法人作为适格的诉讼主体可参加诉讼。前企业法人已解散的,清算组织可代表企业法人提讼。没有清算组织的,鉴于企业法人解散,只是丧失了经营资格,相应的原法人机关也失去了执行经营事务的权力基础,但对于解散的企业法人清算范围内的事务,原法人机关尚存的,应有权代表企业法人参加诉讼。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的,诉讼应由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继续进行下去。若未成立清算组织,原法人机关亦无人员,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可以自己名义申请参加诉讼。倘出现无人参加诉讼的情况,可依据已进行的民事诉讼行为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迳行裁判。
2、以解散的企业法人作为被告的民事纠纷中,因裁判的结果是为了执行有实效,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救济,所以不论诉前还是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的,有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尚存的,由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代表解散的企业法人参加诉讼。但执行裁判结果时,应与解散的企业法人的清算程序相协调。若没有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亦无人员,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若缺席审理,可能使支持原告诉请的裁判文书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案件如在一审阶段,法官应行使释明权,告知原告申请追加解散的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解散的企业法人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若原告不申请追加当事人,诉讼可继续进行。如案件在二审阶段,原告要求追加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的,应告知其另行。
3、在解散的企业法人和清算义务人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中,如原告要求解散的企业法人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的,判决应限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的,在强制执行时,可另行组织人员进行清算,由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费用。若原告同时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未及时清算致使原告债权落空的损害赔偿责任时,应举证证明清算义务人的侵权行为。原告若无此项请求,不应加判。
程序:
你需要的准备除了一纸诉状,还要有最重要的证据,借款或者欠条凭证,借贷关系的证明,合同。如果这些都没有还要,那就需要多费一些周折,利用专业的合法的途径获取证据,收集证据,并且在对债务人的情况下,要对债务人的财产情况有所了解。
贯穿债权诉讼中的秘诀
当一切准备都完成,之前还要做的就是诉前保全,因为债务人很有可能成为老赖,或者已经是老赖的债务人已经在将财产转移的路上。诉前保全或者在诉讼中进行财产保全都是为债权实现的最安全措施。
管辖,诉讼时效
到被告居住地管辖或者在借贷合同签署和履行的所在地管辖。诉讼时效为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开始计算。
强制执行
进行调解后,仍不能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根据具体债务纠纷的性质和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责令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债务,并且支付违约,利息,损失等赔偿款项。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更强有力的请求,运用强制性的措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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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多久可以执行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多久可以执行,债务纠纷诉讼举证时要注意哪些问题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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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纠纷法院执行要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如果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1、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仅起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出借人明知对方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制裁。
3、以借款人的名义出的借条借据代其借款的行为人,发生争议时,行为人不能证明,借款人又不承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有关机关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借据,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来支持自己的观念。
5、群众之间有期限的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付逾期利息时,可以参照银行的同种类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
6、民间借贷中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限制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此问题。
7、借贷双方在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银行同种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8、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对借款人有可能转移、变卖相关财产的,国家有关机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的伤害,避免造成财产的损失。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民事纠纷强制执行没有钱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
2、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诉解释》第五百零七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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