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个人所得税抚养子女是否在扣除范围没有规定。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子女抚养产生的教育费,可以用个税专项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双方协商解决不管是由谁抚养孩子,是否支付抚养费,只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所以,离婚分别抚养一个双胞胎子女,一方有经济困难,另一方是否支付子女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即可以按约定进行。
2、双方去法院起诉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抚养权、支付抚养费产生争议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不过,实践中,对夫妻分别抚养一个双胞胎子女的,双方互不付抚养费。
因为在这个时候,其实夫妻双方的抚养义务相当,所以不需要互付抚养费。
因此,离婚分别抚养一个双胞胎子女,需要主张子女抚养费的,最好是双方进行协商。
不过,实际中,双方育有双胞胎子女的,离婚时去法院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所以不会直接判定夫妻双方分别抚养一个双胞胎子女。
所以,如果双胞胎子女都在哺乳期,法院判决给女方抚养的,男方就要支付抚养费。
并且,男方支付抚养费时会从以下因素进行考虑: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男方的给付能力,如收入和财产状况。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个人所得税抚养子女是否在扣除范围没有规定。
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抚养子女产生的教育费,可以由父母一方按100%作个税专项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