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的财产,除了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财产,所以一般在子女名下的房屋不能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二、哪些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也就是说这些人或组织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四)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所以不是在维护子女利益的情况下,监护人不得买卖子女的房屋。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