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家庭纠纷谁管?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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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拆迁时家庭纠纷可能由法院管,家庭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此类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若是不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并不会主动去处理家庭纠纷。纠纷当事人若是选择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自己满足起诉条件的材料。
房屋拆迁时家庭纠纷谁管?

一、房屋拆迁时家庭纠纷谁管?

1、房屋拆迁时家庭纠纷可能由法院管。

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 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 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2、拆迁单位不负责因拆迁产生的家庭纠纷。

拆迁单位一般属于行政单位,行政单位没有职权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或者人身纠纷,或者说家庭纠纷。如果家庭人员因为补偿事宜产生纠纷,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官对该纠纷作出裁决。在不服征收补偿协议,不服征收决定,不服补偿吧标准的情形,才属于行政纠纷。

二、家庭如何合理分配拆迁补偿?

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

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被拆迁方的产权所有人若是有两个以上,那么拆迁单位在下发补偿款之后,可能会引发补偿款分割纠纷,此类家庭纠纷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对于无法协商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来处理家庭纠纷。对于想要向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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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置换(直接补给同等价值的房产)。产权置换有两种方式:

①回迁安置,指开发商拆房重建然后让拆迁户回迁进行安置,通过置换产权比例进行拆迁补偿;

②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回迁安置,只能在其他地方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货币补偿(根据被征土地和房产估值补偿相应现金)

以不同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货币补偿法定评估依据有三种,不同情况下分别适用:

①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由专业估价机构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②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③重置价,指由估价机构对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进行价格评估。

3、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相结合(既给货币补偿又给房屋)

受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因素影响,房价和地价虚高,此时的房屋拆迁不能仅用货币偿还或者用产权置换来解决问题。

很多拆迁户多选择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但目前政府鼓励采用货币化安置。


房屋拆迁补偿货币化安置形式:

1、居民自行购买商品房;

2、政府购买商品房卖给安置居民;

3、直接给与货币补偿。

如果拆迁户想要自行购买商品房,政府会引导开发商将普通商品房转为安置房,棚改居民可自行购买;这种形式的房屋价格一般不会高于所在城市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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