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修建的养殖场可以被强拆吗?
1、合法修建的养殖场可以被强拆。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强制拆迁条件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二、拆除违法修建房屋的流程是怎样的?
违建拆除的流程为违法建筑认定、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催告、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公告、强制执行。
1、违法建筑认定,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机关要经过现场调查取证,根据调查结果,执法机关认定涉案建筑构成违法建筑的,对建筑所有权人做出行政处罚前,应当给被处罚人一个《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内容包括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
这一步实际上给了老百姓权利救济的机会。如果对这一行政处分决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进行申辩、申请召开听证会。执行机关不得因为当事人主张了权利,打击报复,加重处罚,且不得要求当事人承担听证会的费用。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和质证。
记录员负责应制作笔录且需要交给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听证结束后,根据听证会的情况,执法机关再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决定。
如果以上这些程序都有,且合法,执法机关认为当事人申辩理由不成立,依法需要对违法建筑作出处置的,应当先依法责令建筑所有人限期自行拆除。建筑所有权人会在此时收到《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
2、催告——当事人仍有申辩权利
对违建决定强制拆除之前,还应当下发催告书,不能在下发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后径直予以拆除,催告程序中,房主仍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催告通知书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逾期未履行义务的后果。
房主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房主的意见,对房主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房主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3、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公告
经催告后,违法建筑所有权人仍不履行自行拆除的义务的,执法机关可以依法做出强制拆除的决定。建筑所有权人应当收到《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且执法机关应当在强制拆除实施前发布并张贴公告,最后敦促当事人履行拆除房屋的义务,将室内物品等妥善搬离,并起到向周边邻居广而告之的目的。
也就是说,公告期内不能实行强制拆除。公告由具有强制执行权的政府、受政府责令实施强制拆违的部门对强制拆除予以公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才能依法强制拆除。
4、强制执行
对违反城乡规划法规的违法建设,乡镇街道即有权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无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管养殖场是合法修建的,还是违法修建的,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被强制拆迁。若养殖场是合法修建的房屋,那么即使实施了强制拆迁行为,也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补偿金。而养殖场若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则不能被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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