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抵押后,房屋抵押人可以设立居住权的,但设立的居住权不得对抗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但如果设立居住权对房屋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四百零八条【抵押权的保护】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二、房产抵押要怎么办
理办理房屋抵押,申请人和银行都要做好相关的准备,一般来说双方要办理以下手续:
1、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申请人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
3、申请人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
4、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的额度。
留复印件(身份证3份,其他1份),单身证明(未婚或离婚)需要留原件,房证、土地证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并准备复印件1份,工资证明留原件。
6、银行审批通过后与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抵押后,房屋抵押人可以设立居住权的,但设立的居住权不得对抗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
但如果设立居住权对房屋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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