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失踪十几年拆迁有补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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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原则上失踪十几年拆迁有补偿,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所有村集体成员都可以分配征地补偿款,在当事人失踪以后,失踪人员享有的征地补偿款,可以由失踪人员的配偶,成年子女或者父母等代为领取。
在农村失踪十几年拆迁有补偿吗

一、在农村失踪十几年拆迁有补偿吗?

失踪人员可以享受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如失踪人员具有监护人,监护人可以代替其领取征地补偿款;如没有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其失踪,由法院确定财产代管人,由财产代管人管理其财产。

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二、农村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

1、确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签订补偿协议;

2、落实人口征地补偿以及安置工作,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交付土地实施拆迁。

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依据是怎样的?

1、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的土地属于全体村民共有,所以,只要当事人没有销户,失踪十几年拆迁就有补偿。但农村征地补偿款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款主要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的类型,用途及土地资源条件等因素都有关系,各地政府部门需要向村民公布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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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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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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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坐落变更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第九十条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
(六)其他必要材料;(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第八十八条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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