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给私人的,主债务消灭后,抵押人可以等债务消灭的证明申请解除房屋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抵押合同需要进行登记吗
除极少数抵押物外,法律对抵押合同实行登记生效制度。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用权抵押的,为该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业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此规定表明,凡以上述物品作为抵押物的,物抵合同的登记是合同成立的法定程度和必要条件,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对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是有利于债权人的,
一是可以通过登记部门对抵押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抵押;
三是还可以取到证明作用。
因而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签订日与生效日的关系。
以往合同签订日就是合同生效日,但抵押合同则不然,法律规定抵押合同登记日为生效日,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合同签订后还有一个登记过程,合同上提供贷款日期,一定不能早于合同登记之日,否则就会出现贷款之日早于合同生效之日的笑话。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抵押给私人的,主债务消灭后,抵押人可以等债务消灭的证明申请解除房屋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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