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处罚金不要家人交,罚金是执行罪犯个人的合法财产,属被告或罪犯自己缴纳,家人无需承担。当然,家属如果愿意可以替被告人缴纳罚金,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53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对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二、刑事案件罚金在哪里交
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没钱缴纳处罚金怎么处理?
(一)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二)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刑事处罚的措施是比较多的,不仅仅是有比较常见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被判处拘役,其实际上也包括罚金这样的一种处罚的措施,而罚金应当是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后,根据人民法院所开具的发票,然后到指定的地点来进行缴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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