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人起外号侵犯人格权益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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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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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给他人起外号侵犯人格权益吗,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给他人起外号侵犯人格权益吗

一、给他人起外号侵犯人格权益吗

1、给他人起外号不算侵犯人格权益,但构成了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是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从法律上来讲,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当然,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比如说笔名、艺名等等。

2、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享有姓名权的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3、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二、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有哪些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

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

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

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给他人起外号的行为是会造成侵权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所以不要去做这样的事情,也很没有礼貌。

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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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因此如果人肉搜索曝光了受害人的网名,而又有证据证明该网名指向的对象为受害人时,也构成侵权。
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的内容包括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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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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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犯A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如果你被人侮辱,那你必须懂得你是有权利去维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要求发布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其次你要注意保留他人侮辱你的证据。
比如说,遭到他人在“朋友圈”中的辱骂,当事人在固定相应的证据之后,可以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去报案或到人民(派出人民法庭)去。但是不得不说的是,固定相应的证据,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朋友圈”中的信息,本质上是电子数据,要固定这类证据,必须要获得骂人者的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对此,实践中主要有下列方法:骂人者的自认骂人者的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或手机机主的身份认证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他人的指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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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报警,侮辱他人情节不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比较严重的,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会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侦查完要移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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