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二、拆迁纠纷去法院起诉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拆迁纠纷到法院起诉举证要求有哪些?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4、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5、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四、拆迁纠纷到法院起诉存在哪些情形会被驳回起诉?
1、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2、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4、重复起诉的;
5、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6、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7、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
8、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
虽然拆迁纠纷能去法院起诉,但是对于被拆迁人来讲,向法院起诉一定要有正当理由,因为征地拆迁决定本身就是强制性的,如果被拆迁人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提起行政诉讼,就算法院受理了当事人的诉求被拆迁人也很有可能会败诉,拆迁纠纷案件中,拆迁行为的合法性由征地主管部门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