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房租房东直接不让住合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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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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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未交房租房东直接不让住合理吗,房屋出租后可以转租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未交房租房东直接不让住合理吗

一、未交房租房东直接不让住合理吗

1、承租人未交房租,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承租人直接不让住是合法的,但这种行为有些不合理,出租人应该催告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如果不缴纳才不让承租人住。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出租后可以转租

1、房屋转租合法的条件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

首先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其次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

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2、其中还有不能进行转租的情况,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

3、还有就是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租人未交房租,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承租人直接不让住是合法的,但这种行为有些不合理,出租人应该催告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如果不缴纳才不让承租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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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因此,对外转让股权时,则基本上没有条件限制。我国股权属于登记对抗原则,存在于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即具备对抗效力和“外观形式”,对相对方来说,有足够的理由判定股权的直接归属,因此名义股东可以依此自由处分自己的具体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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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因此,对外转让股权时,则基本上没有条件限制。我国股权属于登记对抗原则,存在于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即具备对抗效力和“外观形式”,对相对方来说,有足够的理由判定股权的直接归属,因此名义股东可以依此自由处分自己的具体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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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承租店面的时候,在支付押金和相应租金后,房东以拒签租赁合同为由,坐地起价或者设置重重障碍,协商解决不好,押金和租金又不退的,只有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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