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人与受害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会赔吗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有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的义务。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就是为了规避风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应该根据合同,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但是,投保人想要获得赔偿,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及时报案。投保人应该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告知事实。
2、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投保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
(1)出险通知书;
(3)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
(4)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
(5)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
(6)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因此,如果投保人已经和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可以根据以上程序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当然,对于投保人自行允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高于法定赔偿标准的,对于超过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投保人与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按调解协议的约定赔偿,属于理赔范围的,保险公司会在限额内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