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必须保留原岗位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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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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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产假必须保留原岗位吗,产假过后公司不让上班怎么解决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产假必须保留原岗位吗

一、产假必须保留原岗位吗

需要保留。按相关规定,在妇女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是应该保留其职务的,另外,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二、产假过后公司不让上班怎么解决

用人单位基于想规避违法解除辅乳期员工劳动合同,故意逼员工辞职的恶劣行为。

作为员工应当取得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的证据,以天天到公司上班(原部门或人力资源部);

如取得证据,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或生活费,依据国家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用人单位的原因不安排劳动者工作,第一个月必须支付劳动者正常工资,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的必须依法(各地均有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或者制定了地方工资支付条例)发给劳动者生活费,还用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必须取证,而不能仅凭口头或电话与用人单位联系。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此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产假必须保留原岗位吗

”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产假期间公司有义务保留原岗位,这也是为了更好保障怀孕妇女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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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所以,登记结婚只需要本人的户口本,不需要父母的户口本。
如果本人的户口和父母的户口本在一起,则需要出具这个户口本原件。因故无法出具的,根据2004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出具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 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 号)》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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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也可以办理婚姻登记。
离婚原告是否必须出庭?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
1、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就财产等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律师是无权就身份关系方面的进行处分的。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离婚可以的)。
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3、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中,被告并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缺席方的权利救济和保护不论缺席方是的确无法获知诉讼离婚开庭信息,还是恶意回避的,只要缺席方认为财产分割有错漏,或者对子女抚养权有异议,或者对债务承担比例不服的,缺席方都可以就财产和子女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和变更抚养权;或者缺席方重新提讼,请求依法重新财产或变更抚养权。但是在判决双方离婚并且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缺席方不得就离婚提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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