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造成死亡逃逸判几年?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造成死亡逃逸怎么计算损害赔偿金?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交通肇事造成死亡逃逸交强险免赔吗?
肇事逃逸不属于交强险的免赔范围,交强险免赔的情形包括: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交通肇事造成死亡民事赔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正常情况下驾驶员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没有及时报警却选择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会因为驾驶员逃逸就放弃追责,至于交通肇事造成死亡逃逸的判刑标准,还需要由法院在法定范围内结合详细的犯罪情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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