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有侵权责任吗,侵权行为法的归则原则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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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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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意外事故有侵权责任吗,侵权行为法的归则原则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意外事故有侵权责任吗,侵权行为法的归则原则

一、意外事故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因意外事件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要依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要不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因紧急避险造成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条【无过错责任】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一条【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二、侵权行为法的归则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

过错是行为人作出行为的一种故意或者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

根据过错原则,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尽到应有的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了损害结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应当承担责任,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

行为人即使能证明损害结果是由于第三人引起的,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行为人仍应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不能随意运用,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当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原则要根据法律的规定,主要的情形有: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行为,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行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动物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产品不合格致人损害的行为。

适用无过错原则受害者不需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加害人也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免责。

3、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者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的结果。

适用公平原则的前提,必须是不适用前两种原则的情况,即当事人都无过错,又不能推定其过错的存在,同时也不存在法定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情况。

双方如何分担责任,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力求公平。

以上就是关于意外事故有侵权责任吗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意外事故是否有侵权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希望小编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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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由法官或当事人随意扩大适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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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实行的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出现某些法定免责事由时,有关当事人也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其民事责任。如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三、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适用公平责任的前提,必须是当事人既无过错,又不能推定其过错的存在,同时也不存在法定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情况。如果可以适用过错责任、法定无过错责任或推定过错责任就不能适用公平责任。
2.当事人如何分担责任,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包括损害事实与各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进行综合衡量,力求公平。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情形主要有:紧急避险致人损害的;在为对方利益或共同利益活动中致人损害等。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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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论意义。由于归责原则所解决的是合同责任的责任根据或标准,它对违约责任制度的内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归责原则也就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任何人对违约责任制度予以探讨,都不可能回避归责原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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