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案件严重吗?
被取保候审不能说明案件是否严重,被取保候审的原因有很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取保候审一定可以监外执行吗?
不一定,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无关。在刑事案件中,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三、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在刑事案件中不能简单的用取保候审去判断案件的轻重程度,所以,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是否严重的这个问题无法准确回答。实际上不管被办案机关采取了哪种类型的刑事强制措施,本质上都是比较严重的,只有涉嫌犯罪才有可能被取保候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