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拆迁树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应该根据专业机构的评估来对自己进行一定的补偿。
1、苗木移植具有季节性和专业化,征地以移裁为主的根据不同季节按“标准”的20%—40%予以补偿,征收按“标准”补偿。
2、如遇特殊要求(例:古树名木等)补偿,应由专业部门评估,评估不成,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载花木补偿标准不计算存活率,只补偿搬运及搬损费,一般按总出圃价的5%补偿。
4、在鲜花收购期,原则上应先收获后用地,并且不予补偿,如果急需用地,则应补偿产值损失;在其它季节只补偿投资成本。
二、安徽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什么?
1、苹果 苗木 2-4元/株(移栽费) 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
(1)初果期 9750-18200元/亩
(2)盛果期 16900-29250元/亩
(3)衰果期 14300-6500元/亩
2、樱桃 苗木 2-4元/株(移栽费) 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
(1)初果期 13000-19500元/亩
(2)盛果期 18200-33800元/亩
(3)衰果期 13650-5850元/亩
3、葡萄 幼龄期 1000-3000元/亩 树归原主
(1)初果期 3600-7200元/亩
(2)盛果期 9800-18000元/亩
(3)衰果期 6000-3600元/亩
4、其他果树 苗木 2-4元/株(移栽费) 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
(1)初果期 8450-16900元/亩
(2)盛果期 14950-26000元/亩
(3)衰果期 13650-5850元/亩
5、苗圃苗木 4000-8000元/亩 苗木归原主
三、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在现实生活当中若是而征收土地这个时候,所涉及到的地上附着物等相关的损失也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具体的赔偿是需要,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来进行确定的,通常情况之下应当根据不同的生长时期来确定。比如说在初果期赔偿的费用相对来说就会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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