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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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二类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二类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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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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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以司法解释规定各类毒品犯罪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首次以司法解释规定各类毒品犯罪量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日前发布,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全面规定各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该司法解释已于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据统计,2015年,全国新收毒品犯罪案件142000件,同比增长30.79%;审结139024件,同比增长30.17%,审结率963%;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37198人,同比增长208%。“当前,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禁毒形势严峻复杂,毒品犯罪高发、多发,禁毒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最高刑五庭副庭长马岩指出,新司法解释以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为指导思想,体现了对、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各类严重毒品犯罪,以及具有武装掩护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多次、向多人实施犯罪,组织、利用未成年人、病残人员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的依法严惩。新司法解释共15条,涉及十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其他实践中较为突出的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司法解释不仅明确或者下调了部分新类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而且配合刑法修订加大了对制毒物品犯罪的惩处力度。此前,湖南临湘市原市长龚卫国吸毒事件,引发公众对国家公职人员吸食毒品或涉足毒品犯罪的关注。对此,司法解释在多个条款中均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情形,作出从严处罚的规定。“这具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将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规定为‘情节严重’,适用更高幅度的法定刑。另一种是在‘数量+其他情节’的情况下,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可以低于通常的数量标准定罪量刑。”最高法刑五庭审判长方文军指出,例如,司法解释第四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第五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持有毒品”,第十一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都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升格适用法定刑。第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制毒物品犯罪的,定罪数量标准按照通常标准的50%;第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制毒物品犯罪,达到“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数量标准,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适用上一幅度的法定刑。此外,《解释》还对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认定,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认定,网络涉毒犯罪的法律适用等其他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规定。记者了解到,最高法还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启动了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规则的制定工作,相关文件力争今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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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毒品罪怎么量刑,吸食毒品罪量刑标准,吸食毒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自己吸食毒品罪如何量刑 一、自己吸食毒品罪量刑 刑法中没有吸食毒品罪,吸食毒品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会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而不进行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的。 二、吸毒对身体的危害 (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吸毒还会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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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二类毒品怎么判刑
二类毒品主要指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运输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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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毒品分类,冰毒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2、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2)《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以司法解释规定各类毒品犯罪量刑问题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日前发布,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全面规定各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该司法解释已于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据统计,2015年,全国新收毒品犯罪案件142000件,同比增长30.79%;审结139024件,同比增长30.17%,审结率963%;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37198人,同比增长208%。“当前,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禁毒形势严峻复杂,毒品犯罪高发、多发,禁毒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最高刑五庭副庭长马岩指出,新司法解释以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为指导思想,体现了对、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各类严重毒品犯罪,以及具有武装掩护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多次、向多人实施犯罪,组织、利用未成年人、病残人员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的依法严惩。新司法解释共15条,涉及十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其他实践中较为突出的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司法解释不仅明确或者下调了部分新类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而且配合刑法修订加大了对制毒物品犯罪的惩处力度。此前,湖南临湘市原市长龚卫国吸毒事件,引发公众对国家公职人员吸食毒品或涉足毒品犯罪的关注。对此,司法解释在多个条款中均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情形,作出从严处罚的规定。“这具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将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规定为‘情节严重’,适用更高幅度的法定刑。另一种是在‘数量+其他情节’的情况下,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可以低于通常的数量标准定罪量刑。”最高法刑五庭审判长方文军指出,例如,司法解释第四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第五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持有毒品”,第十一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都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升格适用法定刑。第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制毒物品犯罪的,定罪数量标准按照通常标准的50%;第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制毒物品犯罪,达到“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数量标准,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适用上一幅度的法定刑。此外,《解释》还对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认定,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认定,网络涉毒犯罪的法律适用等其他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规定。记者了解到,最高法还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启动了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规则的制定工作,相关文件力争今年出台。
吸食毒品罪如何量刑,吸入毒品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自己吸食毒品罪如何量刑 一、自己吸食毒品罪量刑 刑法中没有吸食毒品罪,吸食毒品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会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而不进行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的。 二、吸毒对身体的危害 (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吸毒还会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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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淫秽物品罪的认定nn 1、在主观方面,淫秽物品罪须具有故意和牟利或传播的目的才能构成。所以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所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是淫秽物品,而认为只是一般物品,即使其故意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因为这种故意内容不是淫秽物品罪的故意内容,故而不能认为是淫秽物品罪。如果物品的数量又较小,只能认定为一般行为。其次,即使故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境,但行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牟利或传播,也不能认为其构成淫秽物品罪。nn 2、在客观方面,如果行为人所的并非淫秽物品,不能认定构成本罪,一些格调不高,对人们身心健康有一定毒害,但整体上看不属于淫秽物品的物品,一般不构成犯罪。n 3、从数量上看,尽管本罪的成立不要求数量限制,但如果行为人淫秽物品的数量微不足道,且从整个案情来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n淫秽物品罪如何量刑nn犯本罪,依其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刑事责任:n 1、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淫秽的、录像带、录音带、、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 3、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斯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n 4、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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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主要是对个人身体的危害和对社会的危害。
一、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 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
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 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 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令人担忧 的艾滋病问题。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二、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 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吸毒
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
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 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 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 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 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 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肌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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