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有哪些情况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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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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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有哪些情况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有哪些情况

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有哪些情况行为人进行意思表示时,根本就没有受约束的意图,即行为人故意使意思表示与其内心意志不符,称为虚假的意思表示。

虚假的意思表示包括两种:

单独虚假表示,又称“心中保留”,指行为人故意作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但相对人并没有作虚假表示。

如纯粹是在开玩笑的情况下做出的所谓“承诺”。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可撤销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

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上将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的三种情况详细地告诉大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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