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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迁安置费怎么计算?
1、拆迁补偿安置费计算方式为,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再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2、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实施拆迁行为一定需要支付安置费吗?
1、实施拆迁行为不一定需要支付安置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2、安置费的支付时间可以协商确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虽然拆迁方实施拆行为之前,就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并不一定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安置费。具体是否需要支付、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多少金额的安置费,都是可以协商确定的。协商达成一致之后,若是拆迁方不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被拆迁方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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