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责方不配合处理的话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不过,这得根据当时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来冷静的分析,一般不配合处理的往往都是有责任的一方,无责任的一方属于交通事故当中的受害者,受害者自己不配合处理的情况下,肇事者没有必要急于起诉,对于提出来的不合理的要求可以不予理睬。
(一)未涉及人员伤亡:
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能协商的协商处理;
(二)发生人员伤亡的:
肇事方不愿意赔偿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如下处理:
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1万元;
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无论是肇事方还是受害方,都需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并且双方再进行落实赔偿的时候,双方也都应该积极进行处理,否则该案件是不可能进行结束的。
双方如果对于赔偿问题有争议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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