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最高怎么量刑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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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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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危险驾驶罪最高怎么量刑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危险驾驶罪最高怎么量刑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为: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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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最高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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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最高怎么量刑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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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什么?有人知道吗?我以前好像听别人说过这方面的事情,但是当时没注意听,没想到自己碰到这个问题了,麻烦知道的朋友说一下噢!
[律师回复] 致人死亡,那就是交通肇事罪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可增加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的基准刑:
(1)交通运输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或者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又逃逸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又逃逸的;或者造成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中第二条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又逃逸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2)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3)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刑期。
(4)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有期徒刑确定基准刑。
(5)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60万元至10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当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6)有上述第(2)至(5)种情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节的,可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犯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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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最高怎么量刑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的量刑主要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后果等因素。具体来说,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如醉酒驾驶程度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等,且认罪态度良好,可能会被从轻处罚,如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恶劣,如醉酒驾驶程度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等,或者认罪态度不好,可能会被从重处罚,如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上,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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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罪罚款最高的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这里的罚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的,而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根据这一规定,罚金数额取决于犯罪数额,犯罪数额越大,罚金数额也越高;反之,亦然。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41条规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这类罚金数额的条文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第一节所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刑法典第52的规定表明,决定罚金数额必须以犯罪情节为根据。犯罪情节是表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各种事实,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的数额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必然要求。犯罪情节包括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后果、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等方面的情况。在决定罚金数额时必须全面考察犯罪情节。此外,还应酌情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因为罚金是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决定罚金数额时必须考虑到所判处的罚金能否执行的问题,而被判处的罚金是否能得到执行,则取决于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再者,决定罚金的数额时还要考虑罚金能否起到惩罚与教育改造犯罪人的作用。这就决定了对犯罪人决定罚金数额时,应在以犯罪情节为根据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判处较少的罚金。如果决定罚金数额时一味地强调犯罪情节而不顾犯罪人的经济状况,那么,就会使判决的执行和罚金的适用效果都受到影响。通常情况下对醉驾罚金的处罚都是按照无限额罚金制进行的,此时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而最后确定的罚金数额往往是由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关于危险驾驶罪罚金的处罚,是按照无限额罚金制进行的,此时危险驾驶罪的最低罚金为1000元,不过最终是多少罚金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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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多少
危险驾驶罪最高可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其中,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都极易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如果发生这些行为,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是为了保护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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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请问2017危险驾驶最高处罚是什么?以前好像听别人提过,不过内容迷迷糊糊记不太清了,各位如果知道帮忙回答一下吧,谢谢你们了
[律师回复] 《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分别将醉驾、追逐竞驶以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入刑,规定为危险驾驶罪。
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10万起,查处涉案人员10.1万人,其中,机动车驾驶人8.7万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1万人,其他人员3062人。目前共有2.6万人被判处刑罚,其他案件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
在查处的危险驾驶案件中,醉酒驾驶案件9.9万起,其中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60毫克/100毫升的3.94万人,严重超员案件691起,严重超速案件79起,运输危险物品案件49起,追逐竞驶案件12起。这些案件多发生在18时至次日3时,共占全部案件的74%。
在涉案的10.1万人中,20至40岁最多,占57.4%;40至60岁次之,占33.7%;驾龄在4至10年的最多,占42.6%,1至4年的次之,占19.8%。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选取今年审结的危险驾驶十大典型案件,公布如下,希望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珍爱生命,敬畏法律,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从严查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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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危险驾驶罪如何量刑
危险驾驶罪的刑事处罚并不严重,一般就是拘役以及罚金的处罚,但是危险驾驶的行为有的时候危害性却是很大的,包括飙车、酒驾、违法超载、超员运输、不按照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等行为随时都有危及人生命的风险,另外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同样有责任防止危险驾驶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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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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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量最高罚金多少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危险驾驶罪的最高罚金没有明确规定限额。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严重程度、造成的不良影响、被告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罚金的金额。如果犯罪性质严重,罚金可能会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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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危险驾驶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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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危险驾驶罪的定罪:
1、根据《刑法修正案八》
第二十二条、《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八、将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
第三项、
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的量刑: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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