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了拖工资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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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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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被开除了拖工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当然在提出申请之前,可以先协商工资的支付事宜。在协商的过程之中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这样一旦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可以带着收集到的证据,提出仲裁申请。
被开除了拖工资怎么办?

一、被开除了拖工资怎么办?

1、被开除了拖工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单位拖欠工资,在提出仲裁申请前,可以先协商。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开除职员何时向其支付工资?

1、员工被辞退,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发给员工工资

并且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来支付。如果双方依法另有约定的,则可以按其约定的方式和日期来发工资。

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员工被辞退,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发放工资。大多数情形下,职员离职当天单位并不会发放工资,而是会说明工资在下个月工资发放日支付,如果职员在约定的日期没有收到工资,可以直接采取投诉、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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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除了怎么结算工资?
“开除”员工,按现行法律来说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给用工单位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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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合同流程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以下方式追讨拖欠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加付赔偿金。 1、去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去当地打官司,依法开具支付令。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属于前面列举的第 2、3项的情形,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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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承包了我家的装修,本来工期都定好了,合同也签了,现在来找各种理由拖延,不想再和他们合作了,请问解除工程合同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甲方:(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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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内容条例如下;
  
1、 2012年8月22日丙方以分包形式在乙方的名义下承包甲方公司丽水南城新区十路钢结构厂房,根据当时三方合同条例,甲方工程款项总额2755440.00元(贰佰柒拾伍萬伍仟肆佰肆拾元)汇入乙方账户,经乙方扣除税金及管理费后由乙方汇入丙方指定户头,至今丙方收到乙方汇入工程款总计为2021000.00元(贰佰零贰万壹仟元),现三方合同确定为解除。由此丙方未收到的工程款555440.00元(伍拾伍万伍仟肆佰肆拾元)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汇入丙方( 有限公司账户)甲方已经汇入乙方的工程款金额,乙方必须按付款金额开具税票给甲方!接下来汇入丙方的工程款金额,甲方在未付金额555440.00元(伍拾伍万伍仟肆佰肆拾元)中直接扣除6%的税点即可。
  
2、 原三方合同规定:工程所有验收资料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现三方合同解除、丙方代替乙方将甲方工程的钢结构验收资料负责完成,但乙方所需提供的资质,人员包括涉及到资料所需的一切,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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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甲方在工程验收所需费用的全部由甲方负责,丙方负责配合及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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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质保金40000(肆万元)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给丙方(限公司)则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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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一式 三 份,三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合同生效:
  合同解除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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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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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如何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合同流程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以下方式追讨拖欠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加付赔偿金。 1、去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去当地打官司,依法开具支付令。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属于前面列举的第 2、3项的情形,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拖欠租金可以解除合同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拖欠租金可以解除合同吗问题解答如下, 当租户延期支付或者不支付租金时,为了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此有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租户拖欠租金
2013年10月1日,某公司与王某签订了《购物广场租赁合同》一份,王某向某公司承租商铺用于经营,合同租期为六年,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租金从2元平方米天至3元平方米天逐年递增,租金按季支付,在每个租赁期开始前15天支付该期租金、物业费电费为1元度,水费为3.6元吨,物业费为1元平方米。合同
第九章
第一条约定:乙方(王某)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某公司)足额交付租金,不得拖延。否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租金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
第十八章
第五条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前三个月的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乙方逾期30天未支付房租合同签订后,王某承租经营至2015年7月10日停业,租金仅支付至2014年6月。嗣后,某公司向王某索要租金无果,故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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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除了怎么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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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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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逾期30天未支付房租合同签订后,王某承租经营至2015年7月10日停业,租金仅支付至2014年6月。嗣后,某公司向王某索要租金无果,故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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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跟我的老板解除合同了,这次我也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下的决定,咨询下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
[律师回复]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 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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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合同流程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以下方式追讨拖欠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加付赔偿金。 1、去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去当地打官司,依法开具支付令。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属于前面列举的第 2、3项的情形,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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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开除了有工资吗
一般来说,被辞退的员工可以领工资。公司要是辞退员工,得按合法程序和合理原因来,不能乱来。要是乱来,员工不仅能拿到在职期间的工资,还能要公司赔一笔钱。但要是员工自己有很大问题,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工资也得结算到离职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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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拖欠公积金拖欠养老保险也不解除劳务合同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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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除了不给工资怎么办
被开除工资不给有如下处理办法:一、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二、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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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时拖欠工资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未支付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一)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时,公司应该在员工离职时就结算员工的全部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法向离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就应当支付。
(二)各地对于员工离职工资结算也有不同的规定。
1、有的明确指出了当日结清。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2、有的则可以延后结清,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3、有的可以在离职手续办妥后结清或从其约定,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对特殊情况双方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公司应该在什么时候结算工资合法,一般是员工离职时就应该结算,但各地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可以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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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开除了工资怎么算
计算未付工资时,应按实际应付金额为准。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参考前12个月平均工资。若该平均工资超出本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按三倍计算。这一规定确保了工资计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同时考虑到地区工资水平的差异,避免了过高或过低的补偿金对员工的影响。这种计算方式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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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拖欠工资,工人不愿意去开除,单位有权利开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 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提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 二、法律依据: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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