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二、农村拆迁安置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征地拆迁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总结起来,以下问题要十分注意。
(一)补偿没谈好千万不要轻易签字,否则签完协议之后才发现补偿不合适,基本上很难维权。
(二)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的资格,也就是搞清楚当事人跟谁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这个单位是否有权利与当事人签订协议,有没有履行协议的能力,如果签订的主体没有资格、不合法,可能无法履行协议,将给当事人带来巨大损失。
(三)安置补偿的各项内容是否约定清楚。比如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明细,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安置房的位置、房号,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的位置、土地性质等等,千万不要轻信拆迁工作人员的话,签订内容约定不清楚的协议或空白协议。
(四)要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和违约责任。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才支付拆迁补偿款,这种约定对于被拆迁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因此,我们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跟拆迁方约定好,如果不能按时支付补偿款或者按时交付安置房的补救措施和违约责任,避免到时候拆迁方任性违约。
不管是房屋还是土地在涉及到拆迁的时候都是需要签署一份书面的拆迁安置协议书的,这对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到法律的制约都是有着非常关键性的作用的,因此双方必须要就拆迁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之后进行签署,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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