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缓刑期间需要坐牢吗?
1、缓刑期间不一定需要坐牢,判了缓刑是否还要坐牢,似下三种情况:
(1)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违法的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会坐牢;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发现罪的,决定执行新的刑罚,会坐牢;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禁止令、且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会坐牢。
2、缓刑的考验及其后果:
(1)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会坐牢: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撤销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公开予以宣告。
(2)存在缓刑撤销情彩,会坐牢:
①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是刑事处罚吗?
1、缓刑不属于刑罚。
而是一种根据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主刑、附加刑,而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
2、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执行缓刑,被宣告执行缓刑之后,犯罪分子必须要遵守现行法的规定,如果实施了违法规定的行为,那么可能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执行原来的处罚。至于缓刑考验期间有多久,需要法院确定,如果法院已经判刑,那么在判决书上会注明考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