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什么罪判管制?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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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律规定罪行比较轻微的犯罪判管制。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罪刑性质比较轻的,危害比较小,人身危险性比较小的,都是可以对此适用管制这种处罚的方式,而管制的刑期是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在判处管制的同时,也是可以禁止其从事相关活动。
法律规定什么罪判管制?

一、法律规定什么罪判管制?

有以下情形的,可能被判管制: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二、管制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管制,在刑事处罚中是量刑最轻的,不需要关押改造,只是限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不影响日常生活的环境,生活上,可正常与亲朋好友吃住,工作上,照旧在岗位上工作,领取相应报酬,即使没有单位,也能自主劳作,赚取费用。值得一提的是,管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期限是3个月以上2年以下,即使多种罪行一起处罚管制的时间也不能超过3年。

管制相对于其它刑罚影响较小,一般情况下适用于两种人。第一种人是其所犯的事造成的危害较小,案件本身的恶意性质也比较小。比如说第一次跟别人打架,或者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破坏公共财物扰乱社会秩序,起哄闹事,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各种闹事行为,都是危害性较小但可以处以管制的事件。在我国刑法分则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人和妨害婚姻家庭的人则是适用管制的主要群体。第二种人是犯罪分子本身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度较小,即其对社会存在的威胁性不大,像杀人放火这种类型的罪犯就不可能只判管制,敢做杀人放火的事的人对社会的威胁太大,仅仅是管制的话,并不能限制他的人身自由,这样就很难预防其下一次犯罪的发生。

在当代的社会,若是存在着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对此作出最终的定罪量刑。当然的,在定罪量刑之前,人民法院是需要综合考虑到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的危害性。若是罪行比较轻微的,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将是有可能对此判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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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经陆路运输的国内件禁止收寄物品:
(1)贵重物品:金砖、银条、现金、铂金等。
(2)可议付的物品:信用卡、电话卡、车票、支票、非现金票证、空白的旅行票证等。
(3)古董和工艺品:如明代的瓷器、精致的玻璃制品等。
(4)医学样品:诊断样品、血样、尿样、人体组织等。
(5)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品。如:火柴、雷管、火药、爆竹、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液体和固体)、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以及其它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用品。
(6)各类烈性毒药、物和精神物品。如:砒霜、鸦片、吗啡、可卡因、、等。
(7)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运的物品。如:文物、武器、弹药、仿真武器等。
(8)含有反动、淫秽或有伤风化内容的报刊书籍、、宣传品、音像制品、激光视盘(CD、DD、D)、计算机磁盘及光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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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液体类:海鲜、含酒精的饮料(啤酒、白酒等)、水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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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期是多久,法律规定管制有多长
《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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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各位律师好,我最近在研究管制器具的问题,请问各位律师根据管制器具管理制度对管制刀具的定义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刀具管理制度 刀具管理要从两个方面入手,第
一,流失控制,这是任何公司都绝对不能允许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开除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
二,刀具正常消耗的控制,刀具消耗的控制公司可以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鼓励操作工通过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来降低刀具的消耗,公司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成绩突出者的奖励,下面就刀具的管理制定一系列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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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刀具管理员一名,(可由库管兼职)主要负责每天与领班核对领用和退回刀具的数量,(数量核对要按照“尖”来计算)。 以及对操作工用刀统计表核对,核对无误后交给公司会计记录存档,作为月底奖惩的依据。
2:领班两名,主要负责刀具每天的领用和退回并负责每个工人的用刀分发及统计表的填写,统计表与刀具当天一并交还给道具管理员。
二:刀具的领用、使用和退回
1:领用刀具由领班上班前按照调度的排产单和上一班刀具使用的情况到刀具管理员处领取当班所需刀具及统计表,根据需要将刀具分发给当班操作工并登记在统计表上。
2:使用1):领用刀具,操作工上班前根据调度排产和上一班的刀具使用情况在领班处领取当班使用的刀具,并在刀具使用统计表上如实登记。 2):交接刀具,操作工上班前先和上一班操作工交接设备上正在使用的刀具,如能继续使用转接过来,登记在统计表上,刀具使用费用的计算是谁先使用的新尖算谁的费用,用上一班剩下的旧尖不记刀具费用。
3:退回 1):交接,操作工下班前与下一班操作工交接设备上正在使用的刀具,如能继续使用转接到下一班。 2):退刀,将本班使用的刀具及没有使用的刀具退还给领班并让领班如实登记在统计表上。 3):领班将本班的刀具收回合适操作工的使用情况并填写统计表后到刀具管理员处退刀,并将统计表一同交还。
三:奖惩 按照不同的刀具加工制定处相应的刀具使用费用(这只是一个参数),每个月操作工的用刀数量以合计金额显示,按照一个月为一个统计周期,用操作工一个月的刀具费用处以他当月的工时,就会得出一个比值,按照这个比值做出相应的奖惩,前三名给予相应的奖励,最后一名给予惩罚,前期奖励一定要远远大于惩罚。这个消耗工时比经过几个月的统计会得出一个相对稳定且准确的数据,以后可以根据这个数据在重新制定奖惩,刀具消耗也会步入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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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管制,管制是什么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什么是管制所谓管制,指的是由人民判决,对犯罪分子不进行关押或监禁,但是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刑法》第38条的规定,判处管制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合,接触特定的人。而违反禁止令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相关的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二、管制有哪些特点从本质上来讲,管制是一种限制自由的刑罚,其比剥夺自由的刑罚种类要轻得很多。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只限制自由而不剥夺人身自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原居住地工作和生活,
2、被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要接受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管制的判决归人民,管制的执行归公安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行使判决权和执行权。从上述特点我们可以看出,管制从裁决到执行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体现了轻刑轻判的刑事政策以及对严格依法判决的要求。

三、管制适用对象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刑事犯罪分子。
什么是管制,管制是什么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什么是管制所谓管制,指的是由人民判决,对犯罪分子不进行关押或监禁,但是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刑法》第38条的规定,判处管制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合,接触特定的人。而违反禁止令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相关的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二、管制有哪些特点从本质上来讲,管制是一种限制自由的刑罚,其比剥夺自由的刑罚种类要轻得很多。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只限制自由而不剥夺人身自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原居住地工作和生活,
2、被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要接受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管制的判决归人民,管制的执行归公安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行使判决权和执行权。从上述特点我们可以看出,管制从裁决到执行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体现了轻刑轻判的刑事政策以及对严格依法判决的要求。

三、管制适用对象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刑事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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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管制期限是多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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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管制,管制是什么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什么是管制所谓管制,指的是由人民判决,对犯罪分子不进行关押或监禁,但是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刑法》第38条的规定,判处管制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合,接触特定的人。而违反禁止令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相关的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二、管制有哪些特点从本质上来讲,管制是一种限制自由的刑罚,其比剥夺自由的刑罚种类要轻得很多。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只限制自由而不剥夺人身自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原居住地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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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制适用对象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刑事犯罪分子。
管制的规定是什么,如何制定管制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 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 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拘役管制和管制拘留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拘役与行政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4)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2、管制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则会被判处拘役刑罚,旨在短期内强制犯人进行劳动改造并剥夺犯人短期内的人身自由。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 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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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什么意思,管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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