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犯放火罪判刑几年?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放火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但在结果加重犯的场合,只需要对加重结果有过失。
(1)当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造成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伤亡实害结果,并且对该结果具有认识并且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时,应当适用《刑法》第115条第1款。这种情形属于普通的结果犯。
(2)当行为人只是对具体的公共危险具有故意,对发生的伤亡实害结果仅具有过失(并不希望或者放任伤亡实害结果发生)时,属于典型的结果加重犯。
二、放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放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同时满足放火罪的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即用各种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财物点燃;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由于放火罪社会危害性很大,所以《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构成放火罪。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放火的行为,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涉嫌犯了放火罪。而根据现行法的规定,涉嫌犯放火罪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也有可能会被判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的刑事处罚,需要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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