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考验期结束后怎么办?
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的行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再犯新罪,不论其犯的新罪是何种,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撤销缓刑,在对其前罪后罪实行并罚的基础之上,将其关押执行。
二、针对缓刑考验期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缓刑的规定,则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相应的判刑之后满足缓刑的条件的,可以申请缓刑,并在一定期限的缓刑考验期之内需要不再发生新的犯罪行为,并且不能有其他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出现,这种情况下会将原有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否则法院是有权撤销缓刑的决定的,这是合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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