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土地拆迁房屋价值怎么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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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征收国有土地拆迁房屋价值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明确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确定的,而且房屋价值评估机构可以由被征收人之间协商确定。
征收国有土地拆迁房屋价值怎么确定

一、征收国有土地拆迁房屋价值怎么确定?

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需要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房屋拆迁价格评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涉及本次评估目的、范围的文件及有关部门批文;

2、被拆迁方的基本情况说明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章程;

3、被拆迁方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4、被拆迁方所有资产、负债委托评估的明细资料;

5、《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竣工图、工程决算书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发票等

6、拆迁评估时如果遇到需要造价工作,可委托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造价。

7、房屋的装修情况,搜集相应的资料,例如装修合同或者发票等。

三、房屋拆迁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

总之,征地过程中拆迁房屋价值是专业的评估机构确定的,没有经过价格评估,由征地主管部门单方面确定补偿标准是不合理的,不过,若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比较低,政府部门支付的货币补偿不够买房子,被拆迁人有权选择产权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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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不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房产分割上自然按照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如果房产证上事子女的名字,则该房产视子女的房产,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分割。
(二)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时,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根据实际情况判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双方对房产的分配仍有争议的,可以再向提讼。在房屋所有权尚未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无法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分割予以判决,所以就只能就房屋的居住和使用问题进行处理。
(三)关于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分割问题。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视为子女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当事人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若出现一方不承认另一方的出资事实时,另一方如果有证据证明两人达成了出资协议,会依法将房屋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按照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离婚房产的价值如何确定关于房产价值的确定,首先夫妻之间可以交流协商,参照现行的市场标准确定出一个合理的数额。当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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