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到期不还该找谁?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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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借款人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直接找借款者,或者找共同债务人、或者也可以找连带债务人。如果借贷关系中存在担保人,债权人也可以向担保人提出还款请求。担保人在还款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借款人到期不还该找谁?

一、借款人到期不还该找谁?

1、借款人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直接找借款者。

债务人如果找不到的话是可以直接找担保人,如果不存在担保人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但前提也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依法的实施处理。

2、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3、遇到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债权人依旧可以向法院起诉。

由法院来检查债务人是否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对于法院经过审理确定债务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在还清债务之前,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

二、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怎么办?

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借款后债务人负有还款的义务,如果借款人欠债不还,对于债权人来说,可以直接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请求。如果存在连带债务人,或者是存在担保人,那么也可以要求连带债务人、担保人还款。各方在收到还款请求后,可以依法判断自己是否有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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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失踪找我应该找谁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借款人失踪找我应该找谁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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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最近抗上了一个项目,但是手头缺点资金,想找朋友借点钱,谁有民间借贷协议可否发我一份?
[律师回复] 简易民间借贷协议范本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借款方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年_月起至______年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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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失踪找我应该找谁
借款人失踪的话,不需要找谁,可以直接进行起诉处理。也就是说只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对方欠钱不还的话,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都是可以直接用对方的财产来偿还欠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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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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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没有借条应该找谁
若有关于借贷关系并无书面凭证予以确认,则当事人有机会运用其亲自表述的事实经过、来自旁观者的陈述或证词、以及各类电子数据等多元化证据来证明该项借款的真实性。在此过程中,为了有助于法院对相关事实进行深入调查及核实,当事人宜尽快提供充足且可信度高的证据,以供法院参考并据以判定事实真相。倘若所举出的证据仍显不足,法院有权依据已有的证据资料及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而合法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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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们准备买一辆分期车辆,需要签一份合同,谁能帮我找一本分期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呢?谢谢!
[律师回复] 如发现乙方将借款用于不合法用途的,有权纠正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就丙方反应的情况作出是否解除本合同的决定。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丙方监管报酬
元。乙方应将每月监管报酬存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当面交付丙方。丙方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论丙方对借款监管的行为或措施是否有效,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引起诉讼,均不免除乙方支付监管报酬的义务。 7,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除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按本合同约定利率计息外,还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若逾期一个月以内按本合同约定应付利息的120%比例计收违约金;
(2)、若逾期一个月以上每月按本合同约定利息的150%比例计收违约金。 8,在借款期间,若乙方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 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乙方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甲方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甲方或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二条 质物事项
1.质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_,购车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已行驶公里数_________公里,抵押银行(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首付款金额________元,已还款金额________元,剩余还款时限_____月,剩余还款金额_________元。

2.质物价值:乙方车辆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_____元;
3.质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及监管费用为止。 4,质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本金及利息和监管费用、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用等)。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的质物要妥善保管,不得使用、出借、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质物完整交还乙方。
3.如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怠于履行质物的还款义务以致银行或其他抵押权人主张质物的抵押权(诉讼或其他方式),甲方可以代偿质物的债务(以甲方持有的还款凭证为依据),以保障质物的安全,但代偿的债务自代偿之日起至乙方还清代偿债务之日止,乙方按月息2%支付代偿债务的利息,并按代偿债务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甲方违约金。如发生甲方代偿质物债务,乙方授权甲方可以领取质物的权利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及监管费用。
2.保证在质押期间质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
上面提供了一篇分期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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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不还该找谁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人应按时归还贷款。逾期未还,需支付逾期利息。贷款人可先协商,后诉诸法院。法院将根据案情判决还款及相关损失。自然人借款人自负其责,法人或组织的代表人也可能担责。有担保时,担保人需按合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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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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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人不还该找谁解决
当债权人遇到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时,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是与借款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确定被告即借款人;3.提出具体合理的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和理由;4.诉讼符合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权。建议先尝试友好协商或调解,如无效,再向法院申请诉讼,请求判决并强制执行债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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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条写谁的才合法,借条写谁写合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谁起草不重要,只要是双方签名,手印即可。 借据格式的要求 一、借据需要具备的基本要素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 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 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 写清楚还款期限:利: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问债务人还款,特别是朋友之间借款的一个收款的理由。弊: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从借据上备注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开始计算,2年以内债权人必须主张债权(催收函签收或者向人民),否则债权到期2年以后,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即使也很难胜诉。 不写还款期限:利: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不受2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弊:朋友之间不好催要还款。 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一般不支持利息。 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下来。 7、落款:借款人签字、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加印手摸。
民事诉讼找谁?怎么找?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民事诉讼的程序,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同时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状记明的事项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
定。另外,对于民事纠纷,适家调解的,人民会进行调解,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接受调解,解决纠纷,对于人民不予受理的情形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
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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