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还款协议书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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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没有借条还款协议书有效,但前提条件是写还款协议书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相关约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也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还款协议生效的条件跟有没有借条没有任何关系。
没有借条还款协议书有效吗

一、没有借条还款协议书有效吗?

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没有借条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吗?

可以起诉,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没有借条起诉追债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四、没有借条起诉追债可以申请延期举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五、没有借条起诉追债可申请法院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没有借条还款协议书有效,正常情况下不管有没有借条都应当履行还款义务,但是没有让借款人写借条的,一定要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如果对方因为没有借条借钱不还,向法院起诉追债时债权人负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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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第一款、
第九十四条
第二项、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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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告胡波、张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借款本金90400.94元,利息15086.76元(自2003年12月21日至2006年12月29日止,此后所发生的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另计,)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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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应?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借钱合同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益借款合同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借款期限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还款方式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的强制执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
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约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二、借钱合同的时效是多久参考的借钱合同的法律时效如下,但是要以判决为准:
1、如果借款有规定还款时间的,其诉讼时效一般是从应当还款之日起两年内,依据是《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如果借款没有规定还款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本文重点描述了借钱合同的书写格式,以范本形式表述出来,同时本文延伸介绍了借钱合同的时效时间,基本时效在应当还款之日起两年内,两年时效建立在借款有规定还款时间的基础上。如果您在合同建立的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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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担保协议书没有金额有效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款的担保协议书没有金额有效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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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
《合同法》对民间借款合同的规范采取意思自治的原则,所以在实践中会出现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即由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条款的违法性,而导致借款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或全部无效。
1、借款合同违法《合同法》关于利率的规定。《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2、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七条规定:“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 其利率超出
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
4、在民间借贷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5、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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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
《合同法》对民间借款合同的规范采取意思自治的原则,所以在实践中会出现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即由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条款的违法性,而导致借款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或全部无效。
1、借款合同违法《合同法》关于利率的规定。《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2、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七条规定:“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 其利率超出
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
4、在民间借贷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5、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借款协议书怎么写,借款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个人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为大家介绍: (一)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 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要写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拒之门外。 (三)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 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还款到期日之后的两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将利息约定在借条中 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的支持。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借款转让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怎么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首先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企业间融资不属这个范畴。 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约定的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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