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纠纷一般6个月的时间内结案。拆迁纠纷一般六个月内下判决书,有特殊情况的,拆迁纠纷的审理期限可以向后延长。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需要交费吗?
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需要交费,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需要缴纳以下诉讼费: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拆迁纠纷只能起诉处理吗?
不是,拆迁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申请行政复议。
对房屋拆迁决定及拆迁补偿决定有争议的,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关于拆迁补偿款项发生纠纷,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完全是可以的,而且根据我们国家《行政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若是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在6个月时间之内将这个案件审理结束的。也就意味着行政类型的案件也是有审理期限的限制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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