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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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政府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理需要根据占用土地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对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会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是构成犯罪的,那么就需要由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
政府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理?

一、政府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理?

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由国土资源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通常是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如果有地上建筑物,国土资源局会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拆除地上建筑物,对土地恢复原状,非法占用土地情节严重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非法占用土地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土资源局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非法占用土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个人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等情形。

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是我国的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行为,如果是行为人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的,那么就会被予以严厉的处罚,只不过处罚的标准会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同而有所不同,严重情形下还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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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2、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3、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农村土地被霸占的解决方法:
一、双方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无论是单位、个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非法干预;
2、合法: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方法适用于因土地权属不明、范围不清、地界没有标志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双方协商后,应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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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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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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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的协议,应当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和双方当事人盖章。调解协议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双方当事人履行法律的依据。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或不服调解,或在调解成立后调解协议书送达前反悔的,依照法律规定,都可以直接要求人民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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