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6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是怎么补偿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6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是怎么补偿,对于失地农民的补偿政策都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不管够不够60岁以上,一般当地政府部门都应该将失地农民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中。
对6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是怎么补偿的

一、对6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是怎么补偿的?

补偿政策不是法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行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方式主要有哪些?

1、对失去或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补偿主要取决于农民的意愿,愿意退出,享受补贴,不愿意退出,也不勉强;

2、对退出承包地的补偿,不少农村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常年在外打工,在农村老家的地仍然在,为了使土地不荒废,发挥起作用,开始推行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

3、对失地农民养老金补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

三、失地农民对补偿政策有争议申请听证的流程有哪些?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3、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4、听证会的组织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执行。

虽然相关法律制度没有强行规定对6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是怎么补偿的,但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安置补偿政策必须公平合理,确定了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政策以后要至少提前30天进行公示。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9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对6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是怎么补偿的
一键咨询
  • 168****6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6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7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5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0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4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1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2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3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7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60多岁父母结婚证丢失怎么补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失地农民一次性交俩万,60岁以后每月领600多,可靠吗?(钱交给大队部)
[律师回复] 失地农民医疗保险政策是怎样的医疗保险是五险中比较特别的一种保险制度,医疗保险的缴纳要求具有持续性。也就是说在缴纳期间,如果医疗保险中途间断则需要从新缴纳。之前缴纳的医疗保险自动清零。如果是由于换单位导致保险未及时缴纳,则三个月内补上可以续交。常熟市对未一次性领取征地款的失地农民实施医保新政,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可通过补缴参保费用的方式,由新农合转城镇医保。这项政策规定,凡未一次性领取征地补偿款的失地农民,到达退休年龄办理城保退休手续时,安置补助费按规定置换的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年限7.5年视同医保缴费年限,与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标准的男满25年、女满20年,便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须补缴后方可享受城镇医保待遇。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就业和医疗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凡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中,其承包土地被政府按有关规定征用的农民以下简称被征地农民为社会保障实施对象。
二、养老保障养老保障是指政府为被征地的大龄农民解决养老后顾之忧所建立的养老保障制度。
1、参保条件在征地时男已年满45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以上,全部纳入养老保障范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由被征地农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名单,经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定。
2、缴费标准缴费标准按每一个被征地农民情况分别计算,即每个人养老保障基金缴费总额,等于参保时全市平均预期寿命减去参保时本人年龄男不足60周岁按60周岁计、女不足55周岁按55周岁计后乘以12个月,再乘以养老保障月待遇标准。全市平均预期寿命与本人年龄差不足四年的含超过全市平均预期寿命的人员,按四年计算。
3、待遇标准参保人员享受的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按开始享受时当地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并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并控制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左右。
4、享受待遇时间参保人员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参保时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以上的,从缴费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辽宁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是指政府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后,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就业和医疗等问题,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城市规划区内,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家庭中年龄满16周岁及以上的在籍农业人口。一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收或征用的建制村的农民二经县市、区政府批准“村改居”的居民原建制村的农民三由于土地被征收或征用而“农转非”的农民。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和安置。
第四条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则:坚持生存和发展相结合,公平和效率相统一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多渠道筹集资金政府能承受,被征地农民能接受公正、公开因地制宜和城乡统筹兼顾城市规划区内、外区别对待制度设计既要有别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又要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衔接。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满60岁农村养老金多少
在农村满60周岁以后,每个月可以领到多少钱的养老金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无论是新农合还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整体程度上来讲实行的都是多缴多得,在农村,退休金的计算方法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加基础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当事人的缴费年限有关。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南昌市失地农民满60岁怎么补缴社保
[律师回复]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属于社保。失地养老保险制度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将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被征地农民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
(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
(三)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四)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经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证》。扩展资料: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9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60岁农民工工伤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60岁农民工工伤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内从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工伤,是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是因公负伤的简称。之前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工作原因负伤致残通常采用该术语,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已经适用于普通事业单位职工,公伤只存在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人员,对于与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其他工作人员仍然适用工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民60岁养老金每月多少
农村养老保险金,男性年满60或60岁以上,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金,总共补缴金额为94428元,补交后每月可领到1300元的退休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朋友开车在路上不小心撞人了,撞到一个60岁的农民工了,导致工地上好几天不能去上班,现在情况才刚刚稳定,还耽误几天时间了, 农民交通事故60岁误工费如何呢?
[律师回复] 没有法律规定,60岁以上没有误工费。一般认为60周岁已退休,领退休费,不存在误工损失问题,如果60周岁仍在工作台,确实存在因交通事故有误工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的,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除了误工费,还可以申请以下几项,建议你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天数×实际收入(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找交警大队申请伤残鉴定。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 被扶养人生活费:你这种情况肯定有这项,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
1. 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9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独生子女父母60岁补助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独生子女父母60岁补助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民工60岁以上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某某置业公司不服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行政复议案 一、具体案例 7月4日,被申请人作出滨人社工伤认案字[]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在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从事门卫的王某某,于4月25日从家驾驶电动车到单位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之规定,认定王某某为工亡。 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不服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人社工认案字[]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于9月23日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滨人社工伤认案字[]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 理由是 1、被申请人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申请人与王某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因王某某已经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王某某和申请人之间属于劳务关系。 2、被申请人认定事实错误。4月25日,王某某没有向任何人请假,擅自脱离门卫岗位回家,在擅自离岗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 二、复议结果 依法维持被申请人对王某某作出的滨人社工伤认案字[]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 三、对本案法律适用的分析 申请人提出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而此规定是对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一般性规定,而《最高人民行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求的答复》,是对特殊的进城务工农民的特殊规定,因此,应适用特殊规定处理本案。 尹玉栋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60岁养老金每月有多少
2019年退休职工工资规定: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重庆退耕还林失地60岁农民每月补多少元生活费
[律师回复]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限定,征地赔偿分为三部分: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对林木的赔偿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准则进行赔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征收耕地的赔偿花费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计量。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最高不得超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准则限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限定交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限定支付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准许,能够增加安置补贴费。但是,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总和不得超出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能够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准则。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9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民工60岁以上能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某某置业公司不服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行政复议案 一、具体案例 7月4日,被申请人作出滨人社工伤认案字[]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在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从事门卫的王某某,于4月25日从家驾驶电动车到单位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之规定,认定王某某为工亡。 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不服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人社工认案字[]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于9月23日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滨人社工伤认案字[]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 理由是 1、被申请人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申请人与王某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因王某某已经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王某某和申请人之间属于劳务关系。 2、被申请人认定事实错误。4月25日,王某某没有向任何人请假,擅自脱离门卫岗位回家,在擅自离岗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 二、复议结果 依法维持被申请人对王某某作出的滨人社工伤认案字[]第85号工伤认定决定。 三、对本案法律适用的分析 申请人提出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而此规定是对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一般性规定,而《最高人民行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求的答复》,是对特殊的进城务工农民的特殊规定,因此,应适用特殊规定处理本案。 尹玉栋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对6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是怎么补偿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