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涉嫌涉毒罪怎么判?
没有涉毒罪,涉毒相关的罪名包括: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二、涉毒案件中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涉毒案件中定罪证据需证明的事实有哪些?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四、涉毒案件中开庭前法院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三)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四)开庭三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五)开庭三日以前将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涉众型犯罪案件,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布相关文书,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六)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五、涉毒案件中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才能确定涉毒罪怎么判,比如犯罪嫌疑人涉嫌贩卖毒品罪,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被法院判成死刑,但犯罪嫌疑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量刑上限不会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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